法律服务助力“三大攻坚战”
勇于担当为中原更加出彩添彩
---市司法局贯彻落实省委十届六次全会暨省委工作会议、市委常委会扩大会议精神
市司法局把学习贯彻省委十届六次全会暨省委工作会议、市委常委会扩大会议精神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力求学深学透,入脑入心,融会贯通。紧紧围绕打好“三大攻坚战”履职尽责,勇于担当,为中原更加出彩添彩。
一、坚决防范化解重大风险。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重要保障。市司法局提高工作站位,以公共法律服务为切入点,努力在群众风险意识提升、政府法律顾问、企业法律顾问、金融法律事务处理上发挥积极作用,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创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一是落实金融监管领域“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推动“谁服务谁普法”制度落实。把防范金融领域风险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开展情况纳入“七五”普法中期检查和年度考核内容,开展主题宣传,规范督查考核,落实主体责任。紧紧围绕党和国家工作的大局,综合运用公证证明、保全证据、现场监督、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等制度特色和职能优势,努力满足经济社会发展中多层次、宽领域的公证法律服务需求。指导公证机构坚持以案释法,通过拓展创新知识产权保护公证服务、拓展创新司法辅助公证服务、拓展创新产权保护公证业务、拓展创新“三农”领域公证业务、拓展创新涉外公证法律服务、拓展创新公证服务方式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普及法律法规。二是提高银行业金融机构防控风险的水平。指导公证机构对融资租赁合同、保理合同,债务重组协议、还款承诺、担保协议、保函等债权文书赋予强制执行效力,充分发挥公证作为预防性法律制度的作用,提高银行业金融机构金融债权实现效率,降低金融债权实现成本。三是开展防范民间非法集资风险、政府性债务风险、企业融资风险、房地产波动风险“四项行动”。通过发挥公证职能、提高服务能力,严格按照司法部《关于公证执业“五不准”的通知》 的规定,促使公证机构对“非金融机构融资合同、不动产处分的全项委托、具有担保性质的委托”等公证事项的规范,维护法律秩序,有效保护公民、组织合法权益,避免发生民间借贷中的非法融资风险。推动公证参与重大资产重组和并购、金融衍生品交易等业务,在资产转让、清收、处置等方面防范企业融资风险。通过公证员、律师进企业、进学校、进社区“三进”活动,指导群众防范民间非法集资风险。探索建立一体化的法律服务模式,促进经济健康稳定发展。通过对重点企业进行风险评估,及时提出法律建议。引导律师按照全国律协《律师办理商品房交易业务操作指引》,办理房地产业务,依法维护委托人合法权益。四是开展专项法律服务。整合全市骨干律师力量,组建专业服务团队,与企业精准对接服务,防控法律风险,解决法律难题。针对项目建设征地拆迁、立项开工、投产运营等各阶段服务需求,提供网格、预约和驻点服务,有效预防和化解矛盾纠纷,切实做好项目建设法律风险防控。
二、努力营造精准脱贫良好法治环境。让贫困人口脱贫,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底线要求。市司法局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的决策部署,充分发挥司法行政职能作用,采取四项措施,为全市打赢脱贫攻坚战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一是以“法律六进”活动为载体,抓实抓好贫困人口法治宣传。集中开展法治宣讲活动,大力宣传市委、市政府的精准扶贫政策和涉及土地承包、房屋拆迁、土地征收、劳动合同等与干部群众息息相关的法律法规知识,提供扶贫开发项目法律咨询服务,切实提高干部群众法治扶贫理念和依法治贫能力,努力形成依法开展扶贫工作的浓厚氛围。实施法治文化惠民工程,结合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以贫困村为重点,通过法治戏曲巡演等形式,丰富贫困村群众法治文化生活。二是加快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为贫困群众开通法律服务“绿色通道”。重点推进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建设,规范完善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工作站)和村(居)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室建设,年内实现市县乡村四级公共法律服务全覆盖,基本实现“一站通”“一线通”“一网通”,保障贫困地区贫困群众公平享有基本公共法律服务。依托各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开通贫困户法律服务“绿色通道”,真正打通法治扶贫的“最后一公里”。三是切实加强困难群众法律援助工作,实现“应援尽援”。进一步降低门槛,扩大覆盖面,把更多困难群众纳入法律援助范围。健全便民服务机制,发挥乡镇(村居)法律援助工作站、联络点贴近基层的优势,构建“半小时法律援助服务圈”,方便困难群众及时就近提出申请。创新便民服务措施,提升法律服务水平,达到“应援尽援、应援优援”目标。四是加强人民调解工作,认真做好贫困地区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加强贫困县、乡镇、村人民调解组织建设,指导开展常态化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活动,切实将老人赡养、基础设施建设、土地承包流转、滩区迁建、产业发展、公共服务、生态环境改善等项目作为调解重点,为贫困县、乡镇、村的经济社会发展和脱贫创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三、为污染防治提供法治保障。环境问题事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能否得到人民认可。围绕服务大气污染防治,市司法局要坚持部门协作,突出宣传力度,切实将大气污染防治理念渗透到生产、生活的各个层面和千家万户。一是加强法治宣传,为环境污染治理营造良好法治环境。把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列入全市“七五”普法工作要点和法治宣传规划,结合“法律六进”和全市治霾“攻坚战”,积极开展各类主题活动,推动环境保护法治宣传教育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环保的良好氛围。二是加大环保法律援助工作力度。对环境污染严重危及人员生命的案件实行提前介入,快办案、快结案。对群众因环境污染遭受严重经济损失的,开辟“绿色通道”,指派优秀律师提供法律援助服务,维护好群众的合法权益。三是积极为环境污染治理提供法律服务。积极开展污染防治专项法律服务。选派优秀律师成立服务大气污染防治律师服务团,为全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提供精准法律服务。推动落实环保组织法律顾问制度,健全完善律师参与环境公益诉讼的制度机制,为环保、新材料等企业提供事前咨询论证、事中保护、事后处置的全方位法律服务。积极推进环境保护纠纷人民调解组织和调解员队伍建设,提升环保领域矛盾纠纷排查化解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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