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拖欠工资因“面子” 维护法律“挣面子”
发布时间:2023-2-24 16:29:56    点击:4820次    [关闭本页]

近日,南乐县谷金楼镇西小楼村村民朱某找到镇司法所想寻求帮助,称自2020年起,其在本村村民贾某施工队工作,因没有欠条,两年的工资被贾某恶意拖欠,希望司法所予以调解。

司法所工作人员及调解员第一时间开展调查,因贾某态度强硬,多次电话沟通,贾某都不予配合,并表示不欠朱某钱,此时调解工作一度陷入僵局。司法所立即安排人员走访西小楼村了解详细情况,调查发现,先前朱某找贾某要工钱时闹得人尽皆知,并抢走了贾某的记工本,贾某认为让他在村里丢了面子,很气愤,故而拖欠工资。找到了矛盾双方调解的难点,工作人员首先采取“背靠背”的方式进行调解,向贾某讲解了《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通过典型案例,讲法律、讲道理、说人情,在双方态度缓和后,又采取“面对面”的方式,将双方一起约到司法所进行调解。

通过工作人员将近一周耐心细致的调解,最终双方达成和解,握手言和。至此,这起因“面子”引起的矛盾纠纷得以顺利化解,切实维护了农民工的合法权益,也有效地化解了基层社会矛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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