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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召开全市法律援助工作暨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建设推进会
发布时间:2019-11-28 15:03:12    点击:3821次    [关闭本页]

我市召开全市法律援助工作

暨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建设推进会

 

7月13日,我市召开全市法律援助工作暨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建设推进会。市司法局党委委员、副局长魏常胜出席会议并讲话。各县(区)司法局法律援助主管领导和法律援助中心主任,法律援助中心局法律援助管理科全体同志参加会议。会议由市法律援助中心主任吴颖主持。  

会议传达了河南省第十九期法律援助培训班有关精神,并就中国法网法律援助案例编纂等工作进行了说明各县(区)分别汇报了2018年以来法律援助工作开展情况和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的建设进展情况吴颖同志对各地法律援助以及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建设工作进行了全面总结、点评,并就2018年的工作进行了部署安排。

魏常胜同志在讲话中指出,我市的法律援助工作向来以踏实、规范为特征,在扎实推进中取得了不俗的工作成绩,具有较好的工作基础,并保持着良好的工作势态。但也存在服务能力不强,质量水平不高,财政保障不力,管理制度不完善等问题,这是当前河南省法律援助工作的基本定位,也是我市法律援助工作面对的基本形势。他强调,全市要继续坚持踏实的工作作风,继续保持锐意进取的精神风貌,从五个方面着手,全力推动工作落实一是提升法律援助经费保障水平,加大经费监管力度。要严格落实法律援助经费分级保障机制,建立以支出为导向的经费绩效评价机制,并进一步提高法律援助经费监督管理责任意识。二是加速推进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建设。县级公共法律服务中心要严格按照省厅既定的标准建设,防止出现将法律援助中心接待室简单翻牌的情形,同时要注重发挥后发优势,积极争创省级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示范点,积极探索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的运行管理工作机制,努力弥补建设速度滞后的不足,争取实现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建设工作的弯道超车。三是突出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试点成效。要严格把握试点工作范围,建立普通程序案件律师提供辩护和简易程序案件值班律师提供法律帮助的工作衔接机制,注意与法院就全面履行通知职责问题加强沟通协商,建立刑辩律师动态调整及案件质量管控机制,并积极协调财政部门,争取增加试点工作相关经费,适度上调审判阶段刑事案件补贴标准,充分调动律师积极性。四是总结提升法律援助值班律师工作开展实效。要全面巩固值班律师办公室(工作站)建设水平,积极发挥值班律师提供法律帮助职能,并注意与看守所干警建立衔接配合机制,确保值班律师工作提升实效。五是切实加强法律援助服务质量建设。健全完善法律援助案件事中监管机制,建立庭审日期备案制度,对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刑事法律援助案件推行多次会见制度,同时要以法律援助案例库建设工作为抓手,继续推动案件质量整体提升。     (市法援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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