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租赁问题现在圆满解决了,我们两家的矛盾也终于画上了句号。”在后方乡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室,刘某建和刘某心手握调解协议书,激动地对调解员表达着感谢。
2月某日,刘某建来到司法所,称十年前邻居刘某心建设厂房租用自己土地,租期为十年,今年到期,自己因扩建宅基不再出租,可是刘某心不仅不予返还,还恶语中伤。双方产生了矛盾纠纷,现申请予以调解。
乡司法所工作人员在得知情况后,十分重视,组织调解员第一时间到场客观分析情况,并着手开展工作。一是走访另一方当事人,并咨询当时知情人员,多方了解情况。二是采取“背对背”的调解方法,与双方当事人进行交谈,分别做双方当事人的工作。在交谈中了解到刘某心工厂运营良好,如果突然拆掉,将会造成重大的经济损失。而刘某建则主张要收回出租地。
了解事情原委后,调解员本着“细致工作,积极协调,防止激化”的处理原则,组织双方当事人参加由乡人民调解员、村干部在场的调解会议,经过调解员辨法析理、反复沟通、多次斡旋,双方当事人最终达成了共识。2023年保留刘某心厂房并上浮部分租金,刘某心也需尽快物色新的场地并在今年年底之前归还土地。最后在乡调委会的见证下签订了人民调解协议书,双方握手言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