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濮阳县、清丰县、台前县积极推进村居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室建设
发布时间:2019-11-28 15:03:10    点击:3816次    [关闭本页]

濮阳县清丰县台前县积极推进

村居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室建设

 

全市村(居)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室建设现场会之后,濮阳县、清丰县、台前县认真贯彻落实会议精神,研究方案,制定措施,积极推进,取得了明显效果。

濮阳县于7月5日召开了村(居)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室建设推进会,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王洪波、副县长赵丹、县委政法委副书记、综治办主任刘亚涛、县司法局局长胡大勇,各乡镇主抓政法分管领导、司法所所长共计100余人参加了会议。7月底前,以党建示范带为依托,重点打造21个乡镇(办)24个亮点村的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室,目前制度版面正在统一制作中,剩余村庄8月底全部完成。7月13日上午在县司法局召开村(居)法律顾问派驻工作会议,择优选取了12名优秀律师派驻到24个示范村居。村(居)法律顾问经费每年每村3000元由县财政予以保障。

清丰县委政法委和司法局共同印发了关于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相关文件,并于7月6日召开了村居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室建设推进会。先在每个乡镇确定2个全县共34个试点村,计划投资40万元进行高标准打造,然后全县推开。目前,正在统一设计制作版面。参照南乐县2+2+3模式,每乡镇由2名律师、2名法律服务工作者和3名专职人民调解员组成法律顾问团,目前已经聘请分配到位,专职人民调解员已经报到上岗。每个乡镇每年法律顾问经费8.4万元共142.8万元已经列入县财政预算。

台前县于7月9日召开了村居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室建设推进会,县司法局局长、分管局长、基层股工作人员、各乡镇分管副职及司法所工作人员参加会议。7月12日,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常利强和县司法局局长李红梅先后深入打渔陈、夹河、吴坝等乡镇调研督导村居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室建设,就工作室建设遇到的问题和困难进行具体指导。借鉴南乐县“2+2+3”工作经验,组建乡镇法律顾问团,服务全乡公共法律服务建设。每个乡(镇)准备2个亮点村,打造村(居)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室,以点带面,逐步全面推广。目前18个试点村已经确定,正在制作制度版面。已向县政府提出村(居)法律顾问经费预算报告等待批复。

(基层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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