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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儿滑冰意外伤人 警调对接化解纠纷
发布时间:2023-1-19 20:35:52    点击:4899次    [关闭本页]
近日,双庙乡村民南某顶着凛冽的寒风将写有“廉洁公正,司法为民”的锦旗,专程送到马庄桥镇人民调解委员会三名调解员的手中,对调解员表达感谢之情。

元旦期间,南某携家人在马庄桥镇的某滑雪场游玩时,南某儿子撞倒了来自范县的游客李某。南某第一时间随同李某一起前往医院治疗,并支付治疗费用近2000元。因赔偿费用双方意见不一致,李某选择报警处理。马庄桥镇派出所民警出警后,认定本次事件属于意外事件,双方就民事赔偿达不成一致意见。通过警调对接机制,引导双方前往镇调委会进行调解。
调解员介入后,李某家属直接提出赔偿两万元的要求,南某最多同意拿出1000元,调解陷入僵局。调解员根据现场情况,带领李某进入谈心疏导室让其放松心情,劝慰道:“知道你还在气头上,新年刚开始就发生这么糟心的事儿,搁谁都急,但是事儿已经出了,咱们还得以平常心面对。对方一直为这事对你感到非常抱歉,也一直配合你进行治疗,医药费、治疗费都为你结清了。咱的赔偿要求也得做到有理有据不是?再说,滑冰运动本身就有风险性。”说着便翻开《民法典》说道:“根据第1176条规定,自愿参加具有一定风险的文体活动,因其他参加者的行为受到损害的,受害人不得请求其他参加者承担侵权责任;但是,其他参加者对损害的发生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除外。南某现在也愿意赔偿你,现在就是看你的赔偿要求了。”情绪缓和下来的李某表示回去再考虑考虑。
几天后,李某打电话表示愿意继续调解。双方到场后,调解员动之以情、晓之以理,最终双方对于这一人身损害赔偿纠纷达成了一致意见,南某赔偿李某1500元,双方签订调解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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