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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司法厅副厅长鲁建学对我市普法工作作出重要批示
发布时间:2019-11-28 15:03:08    点击:3805次    [关闭本页]

省司法厅副厅长鲁建学

对我市普法工作作出重要批示

 

7月23日,省司法厅党委委员、副厅长鲁建学对我市普法工作作出重要批示:濮阳市委领导重视普法工作,各地各部门持续发力、创新普法模式的做法可认真总结,供各地学习借鉴,以推进全省普法工作不断深化。

今年以来,我市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一中、二中、三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省、市工作部署,以加强法治宣传教育为基础,以提高普法工作实效为目标,以法治文化建设为重点,把握大局、拓展阵地、创新载体、提升站位,各项工作均取得良好成效。

    一、领导重视,宪法学习宣传精彩纷呈。市依法治市工作领导小组下发《关于深入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的意见》,把学习宣传宪法作为“七五”普法的重要内容,明确目标,制定措施,调动全员参与宪法宣传,对深入开展宪法学习宣传活动进机关、进校园、进企业、进乡村、进社区、进网络等作出具体部署。全市各县(区)、各部门通过戏曲巡演、普法讲堂、宪法宣誓、专题讲座、法律咨询,编印资料、横幅标语、骑行宣传等多种形式,广泛开展了“宪法六进”活动,营造了良好的氛围。市委副书记、市长宋殿宇和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邵景良分别对宪法学习宣传和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做出了重要批示。《河南法制报》、《濮阳日报》和《大河网》等媒体头版多次对濮阳市宪法学习宣传活动进行报道。省普法教育工作简报专期介绍推广了我市宪法学习宣传工作经验。

二、内容丰富,法治宣传活动形式多样。今年3月,印发了《2018年濮阳市法治宣传教育和依法治市工作要点》,突出实施“1234工作计划”。各县区、各单位将法治宣传融入管理和服务的每一个环节,相互配合、整体推动,把普法宣传与日常工作同规划、同部署、同落实,形成法治宣传合力,依托节日、纪念日等平台,采取多种形式开展法治宣传活动。3月份以来,创作编排了多项法治文艺作品,举办了“启航新时代 全民学宪法”法治戏曲系列巡演活动;相继组织开展了青少年法治教育宣讲活动、“遵法守法 携手筑梦”公益法律服务农民工活动、“世界野生动植物日”宣传活动、“建设法治濮阳 巾帼在行动”“三八”妇女维权周暨平安建设宣传月活动、“3.5雷锋日”志愿者普法宣传活动、 3.15大型消费者权益保护日宣传咨询活动、“4.15”国家安全宣传日系列宣传活动;5月份,举办了宪法、监察法漫画展;6月份,开展了“千名政法干警下基层”活动、“宪法宣传进校园”系列活动,召开了濮阳市“6.26”禁毒集中宣传暨创建全国禁毒示范城市誓师大会。

三、创新载体,法治宣传平台逐步强化。开展“互联网+”行动。利用法治濮阳网、濮阳日报法治周刊、法治龙都普法微信公众号三大宣传平台,发挥各县(区)、各单位门户网站、微信、手机短信、微博、客户端、各类电子屏等新媒体普法功能开展普法教育,开辟法律宣传专栏,传播普法信息、解读常用法条、解答法律咨询、评析热点案例,形成线上线下、虚拟实体融合发展的普法新格局。将法治宣传搬上单位、商场、公交车和各类广场电子屏,拓展了法治宣传的广度和深度,提高了时效性和影响力。发挥普法志愿者、普法讲师团和普法艺术团的作用,将宣传对象划分为机关、乡村、社区、校园、企业、单位,按照不同的宣传对象制定宣传计划、开展有针对性的宣传活动,发挥集群效应,扩大覆盖面。做到了电视有影、广播有声、报刊有文、网络有言,法治宣传呈现出百花齐放、立体化传播态势。今年以来,我市共举各类活动600余场次,法治龙都、濮阳司法行政在线等微信公众号编发信息200余条,发放各类法治宣传读本、手册、围裙、购物袋等宣传物品50万余份,受教育群众130余万人。        (普法和依法治理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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