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司法厅领导到我市
调研村(居)法律顾问工作
7月19日,省司法厅律师工作指导处副处长张守国一行3人到我市深入调研村居法律顾问工作。局党委委员、副局长洪璞,副调研员冯金霞,局律师管理科、基层科、法律援助中心及律师协会有关同志参加了座谈会。
座谈会上,洪璞副局长首先致辞。她对张守国副处长一行的到来表示热烈欢迎,并详细介绍了濮阳“村(居)法律顾问”工作的开展情况、存在的困难和问题以及意见和建议。律师科、基层科、法律援助中心及律师协会的负责同志也作了发言。
张守国副处长对濮阳市开展此项工作所取得的成效给予充分肯定,并就拓展工作服务平台、加强经费保障、完善工作机制、加强培训指导和督促检查等方面听取了各方的意见建议,并对村(居)法律顾问工作提出中肯的工作建议 。
随后,张守国副处长一行深入南乐县司法局以及谷金楼乡阎李村和平邑村,对村(居)法律顾问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了实地调研和现场指导。南乐县采取“2+2+3”模式,即每个乡镇由2名律师、2名法律服务工作者、3名专职人民调解员组成法律顾问团,分包乡镇和行政村担任法律顾问。目前南乐县已全面实现了县、乡、村三级法律服务全覆盖,构建形成了“城镇半小时、农村一小时”的公共法律服务圈,并做到人员到位、标牌规范、制度上墙、运转有序。
张守国副处长对工作流程、人员设置、岗位职能、制度建设、工作记录、台帐存档等工作都进行了详细的询问。他希望濮阳市要再接再厉、继续保持良好的工作态势,使这项工作不断取得更多的成效,为基层的稳定与发展做出更大的贡献。
(律师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