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做好我县社区矫正对象的教育矫正工作,提升社区矫正对象悔过自新意识和法律意识,台前县司法局推出守法激励“红榜”和违法警示“黑榜”奖惩评比制度,旨在激励、教育和引导社区矫正对象积极接受社区矫正,转变“慵懒散漫”的矫正思想,增强社区矫正对象争先意识和纪律意识。
县社区矫正局根据社区矫正对象的每月量化考核,季度考评及参加集体学习、社区服务等多方面情况,结合三个矫正中队的意见,进行综合评价,本次评选出6名社区矫正对象守法激励“红榜”和5名违法警示“黑榜”。
通过“红黑榜”奖惩评比制度,激发了社区矫正对象找差距、补短板、学先进、当先进的意识,树立积极向上向善良好心态,有效提升了我县社区矫正教育矫正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