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结果:A
是否同意对外公开:同意
濮司〔2021〕23号 签发人:张世山
濮阳市司法局
关于对市政协八届五次会议第232号提案的
答 复
田建忠委员:
您提出的“强化基层调解工作,推动社会治理和服务重心下移”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尊敬的田建忠委员您心系基层、关注民生的切切之心,我们感受很深。市司法局党委高度重视,召开专题会议进行研究,督促相关科室制定工作措施,切实将提案办理工作落实到位。近年来,随着各项改革的不断深入,各种利益格局的调整,基层各种深层次的社会矛盾进一步显现,仅2020年以来,我市共发生各类矛盾纠纷23233起。这些矛盾纠纷已成为影响社会稳定、制约经济发展的一个重要因素。为此,加强基层调解工作,推动社会治理和服务重心下移,充分发挥调解在基层社会治理体系当中的重要作用,着力化解现实中的各种矛盾,对维护社会和谐稳定,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具有重要的意义。
一、我市基层调解工作的现状
(一)健全调解组织。近年来,濮阳在全省率先推动建立县、乡、村和专业性人民调解工作平台。一是各县(区)在城区繁华地带成立7个县(区)社会矛盾调处中心,挂县联合人民调解委员会牌子,由县(区)司法局副局长兼任调解中心主任,管理、协调、指导县、乡、村调解组织和专业性、行业性调委会,分流指派中心受理的矛盾纠纷案件,调处重大、疑难或跨区域的矛盾纠纷。清丰县社会矛盾调解中心面积700多平方米,办公设施投入70多万元,投资30万元购买调解专用电动汽车2辆。成立三年来共调解案件4798件,全县赴京、赴省、赴市上访量分别比两年前下降78%、90%和40%。濮阳县社会矛盾调解中心成立以来,成功调解群体性矛盾纠纷300多件,无一例上访。濮阳县县委书记先后10次对调解中心批示表扬,号召全县向调解中心学习。二是在乡镇司法所设立89个矛盾纠纷调处工作站,负责本乡镇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和指导村级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三是在3122个行政村(社区)设立矛盾纠纷调解工作室,负责调处邻里、庄基、婚姻、家庭等矛盾纠纷。四是在矛盾纠纷较为集中的领域成立了交通事故、医疗纠纷、教育纠纷、征收纠纷、消费纠纷、环境污染纠纷、劳动人事争议等42个专业性、行业性调解委员会。全市建立了以县为枢纽、乡为主体、村为基础,专业性、行业性调解组织无缝衔接、协调联动的人民调解组织网络,形成了社会矛盾大排查、大调处工作格局。
(二)壮大调解队伍。濮阳市将专职人民调解员队伍建设作为做好新时期人民调解工作的基础工程来抓。市委、市政府相继印发了《关于深化平安濮阳建设的实施意见》《关于完善基层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机制的指导意见》《关于加强人民调解员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等政策性文件,着力破解制约基层工作发展的重点难点问题,明确要求各县(区)利用政府购买社会服务的方式配齐专职人民调解员,县(区)人民调解中心专职人民调解员不少于5人,乡镇(街道)调委会专职人民调解员2-3人,村(居)调委会专职人民调解员1-2人,为全市人民调解工作跨越式发展提供了有力的政策支撑。目前,全市共选聘专职人民调解员3300多人。村(居)专职人民调解员主要从老党员、老教师中选聘,乡镇(街道)专职人民调解员主要从乡镇政府退休机关干部及退役大学生士兵中选聘,县(区)人民调解中心专职人民调解员主要从政法单位退休干部中选聘,优先考虑工作经历、专业特长,做到精准选聘,人尽其用。具有法律专业背景的专职调解员占县(区)人民调解中心调解员总数的95%。已退休的市司法局领导、县法院副院长、法庭庭长等任首席人民调解员,发挥了骨干作用。全国品牌调解室---浙江省诸暨市枫桥镇“娟子工作室”负责人、浙江省一级人民调解员蔡娟作为“调解工作指导专家”特殊人才被清丰县成功引进,“枫桥经验”在清丰落地生根、开花结果。
(三)强化工作保障。市司法局联合市财政局印发《关于加强人民调解工作经费保障的意见》,进一步明确了县乡村和行业性、专业性专职人民调解员配备标准和人民调解工作经费保障标准。县(区)司法局指导人民调解工作经费、专职人民调解员补贴经费和人民调解委员会工作补助经费全部纳入县(区)财政预算,拨付司法局专款专用。清丰县政府以399.25万元的价格购买了3年的人民调解服务。濮阳县为县、乡专职人民调解员统一配备手机,定额补贴通信费用。华龙区为每个专职人民调解员购买一份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四)创新工作机制。创新人民调解“三三三”工作机制,实行县、乡、村“三级联调”,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三调联动”,人民调解、法律服务、法治宣传“三项联手”,实现调解力量、调解效果的最大化。一是“三级联调”,解决复杂疑难纠纷。对乡、村调解不成的群体性事件及复杂疑难矛盾纠纷,由县(区)人民调解中心组织专职人民调解员当中的法律专家进行集中会审,把脉问诊,依据法律提出最佳调解方案,提高调解的公信力。二是“三调联动”,实现矛盾化解无缝对接。着重建立“诉调对接”“检调对接”“公调对接”“访调对接”机制,做到“哪里有矛盾纠纷,哪里就有调解工作”。2020年以来接受法院委托调解案件1580件,司法确认1270件,接受信访部门委托调解复杂信访案件175件,实现了矛盾化解与信访稳定的有机融合。三是“三项联手”,整合优化调解资源。整合内部资源,实行人民调解、法治宣传、法律服务三项职能联手,化解矛盾纠纷,做到“案结事了”。积极发展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等兼职调解员队伍,实行“一村一居一法律顾问”,指导村(居)专职调解员调解纠纷。2020年以来,村(居)法律顾问参与调解矛盾纠纷8200多件。人民日报以《乡里来了“法律顾问团”》为题报道了濮阳做法。
(五)工作成效明显。2019年以来,全市各级人民调解组织共调处各类民间纠纷61237件,其中复杂疑难案件1318件。在2017年全国人民调解工作会议上,濮阳市介绍了加强专职人民调解员队伍建设、化解社会矛盾纠纷工作经验,是全国唯一作典型发言的地市。2019年6月,全省调解工作现场会在濮阳召开。《人民日报》两次大篇幅报道濮阳经验做法,中央电视台播出了濮阳人民调解经典案例。司法部两次到濮阳进行专题调研,总结推广“濮阳模式”。新疆、宁夏、内蒙古、河北等省内外60多家市、县司法局专程到濮阳考察学习。在全省政法机关执法满意度调查中,濮阳市司法行政机关连续两年位居全省第一。市四大班子领导多次对人民调解工作批示表扬。
二、存在问题
(一)基层调解员专业化程度低。濮阳市村规模小、数量多、布点散,大专以上文化程度调解员占比较低,后备力量薄弱。法律法规掌握不够,信息化运用能力差。
(二)保障标准低。目前,除清丰县外,其他县(区)调解员的补贴经费只有每月100-500元,难以调动他们的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更难吸纳懂法律、懂政策的较高素质人员充实到调解队伍中来,从而严重影响和制约了村(社区)人民调解工作的开展。
(三)司法确认的数量和效率不高。法院缺少对调解过程的指导,缺乏对调解协议司法确认的制度安排,不愿对人民调解协议的合法性进行审查和司法确认,更愿意对调解员调解成功的案件出具民事调解书,挫伤了人民调解员的工作积极性。
三、下步打算
(一)建立健全县乡村三级组织网络。巩固提升县(区)人民调解中心,健全完善信访事项人民调解委员会和婚姻家庭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积极做好群众信访事项和婚姻家庭纠纷的化解工作。充实发展乡镇(街道)人民调解组织,配齐配强专兼职人民调解员,充分发挥其化解疑难复杂纠纷、指导村(社区)调解组织开展工作的作用。健全完善村(社区)人民调解委员会,借助村(社区)“两委”换届的有利契机,健全完善村级人民调解组织,确保换届后每个调解委员会有3名以上人民调解员,都配备1名以上专职人民调解员。
(二)持续提升队伍专业化职业化水平。认真贯彻落实市委政法委等六部门《关于加强人民调解员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和已出台的人民调解经费保障标准和保障办法,按照人民调解“经费保障到位、补贴发放到位、人员配备到位、规范管理到位”的要求,切实推动各项经费保障落地落实。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按照县乡村三级人民调解委员会分别不少于5、2、1人、行业性专业性调解组织不少于3人的配备要求,配齐配强专职人民调解员,专职人民调解员占调解员队伍的比例达到三分之一以上。积极培育调解品牌,推进个人调解工作室建设。继续将专职人民调解员配备和经费保障工作列入全市平安建设考评和依法行政考核内容。
(三)大力加强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按照省委政法工作会议提出的“努力实现社会矛盾纠纷60%化解在村(居)、30%化解在乡镇(街道)、10%化解在县(市、区)”的要求,加强矛盾纠纷源头预防、前端化解、关口把控,切实把矛盾解决在萌芽状态、化解在基层、稳控在基层。持续抓好《坚持发展“枫桥经验”实现矛盾不上交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的贯彻落实,筑牢维护社会稳定的“第一道防线”。继续开展“民转刑”命案防范工作专项活动,加大易引发“民转刑”命案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力度,有效减少“民转刑”命案发生,特别是一杀多人命案发生,努力为建党一百周年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四)积极构建大调解工作格局。完善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联动工作体系。健全完善人民调解参与信访工作机制,实现市、县两级信访事项人民调解组织全覆盖。推动建立派驻法院人民调解工作室,年底前实现诉调对接人民调解委员会县(区)级全覆盖。探索与公安机关的衔接沟通机制,建立县乡公安机关、司法行政机关衔接配合工作机制,将符合刑事和解条件的轻微刑事案件和治安案件涉及的民事赔偿等问题进行调解。加强村(社区)人民调解委员会与村(居)法律顾问和“一村(格)一警”的衔接,对适宜通过调解方式解决的纠纷,引导当事人向人民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
(五)建立调解协议效力确认机制。明确对调解协议申请司法确认、民事调解书的流程、时限和文书格式,规范相应的制度,依法确认人民调解协议的效力。
以上答复如有意见,敬请反馈。再次感谢您对调解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多提宝贵意见。
2021年7月5日
(联系人:王壮凯电话:0393-66811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