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濮阳市司法局关于对市八届人大四次会议第342号建议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4-3-28 18:02:57    点击:22717次    [关闭本页]

办理结果:A

是否同意对外公开:同意

 

 

 

 

濮司〔2021〕20号                    签发人:张世山

 

 

濮阳市司法局

关于对市八届人大四次会议342号建议的

答      复

 

陈配显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提高法治意识增强全民法治观念”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感谢您长期以来对我市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关心。市司法局党委对您的建议高度重视,召开会议专题研究议案。您实事求是地指出了我市居民法治意识方面存在的问题,同时,对如何做好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提出了非常好的建议,这对于我们进一步做好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很有启发和帮助。市司法局党委对此高度重视,召开专题会议对议案中指出的问题进行了分析研究,做出了具体安排部署。现对议案答复如下:

“七五”普法规划实施以来,濮阳市委、市政府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省司法厅、省普法办的具体指导下,在市人大的监督指导下,坚持将普法作为政治文明的基础工程、科学发展的保障工程、法治建设的先导工程、百姓受益的民心工程来抓,把法治宣传与基层党的建设、全国文明城市创建、疫情防控等有机融合,多层次、全方位、广覆盖开展普法依法治理活动,奋力打造濮阳普法“新样板”,公民法治意识明显增强、法律素养显著提升,社会法治化环境全面改善但是,正如你提案中所说的一样,新形势下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仍存着一些不可忽视的问题与挑战,这些问题直接影响着全民法治素养的提升。为此,我们从全面实施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战略高度,充分认识进一步提高法治意识,增强全民法治观念的重要性和紧迫性,为“八五”普法规划打下坚实基础。

一、提高认识,进一步落实普法责任

充分认识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重要性,进一步健全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实施、部门各负其责、全社会广泛参与的组织领导和工作运行机制。

一是强化领导干部责任意识。法治宣传教育是提高全民素质、推进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一项基础性工作,要认真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压实责任,促进各级领导干部带头学法用法,带动各级行政机关积极学法用法普法。

二是抓好“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将法治宣传有机融入行政执法全过程,重点宣传好本部门业务法律法规,通过严格公正执法促进深度法治宣传,真正体现“严格执法就是最好的普法”。

三是建立和健全机制。建立健全各级党委(组)中心组学法制度、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重大事项决策前法律咨询制度、行政执法人员学习培训制度、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制度、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等,为“八五”法治宣传教育顺利实施提供坚强保障。

二、靶向发力,提高宣传教育针对性

(一)健全青少年“四位一体”普法格局

一是政府推动,让责任担起来。市县两级教育局每年制定普法工作计划和普法清单,及时调整普法教育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健全普法工作领导机构。配齐配强全市中小学法治副校长和法治辅导员,做到学校法治教育计划、课时、教材、师资“四落实”。组织开展全市中小学生法律知识竞赛和演讲活动。

二是学校联动,让力量聚起来。积极培育普法名师,开展教师法律知识学习、考试、竞赛等活动,组织《道德与法治》学科青年教师教学基本功大赛和法治教育优秀课程资源评选活动,通过开学第一课、主题班会、模拟法庭等形式,营造校园法治文化氛围,提升中小学生法治素养。

三是家庭带动,让引导强起来。各中小学校加强家长学校建设,让家长做青少年学法的引导者、参与者。引导家长和青少年学生共学法、同向善,并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头雁作用,引领提升广大家庭成员的德法理念,营造家庭学法良好氛围。

四是社会互动,让热情涨起来。将青少年的学法平台延伸至社区,发挥基层社区老党员、老干部、法律顾问等力量,开展法律研讨、法治书画等实践活动,推动法治教育和道德教育同步教育,激发青少年的学法热情。完善各级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并依托现有基地资源组织青少年学生常态开展法治教育实践活动,使学生在实践中体验到法律的公正和威严。

(二)完善农村(社区)法治宣传教育网络

一是丰富农村(社区)普法宣传教育形式。改变过去“填鸭式”、“灌输式”普法,深入开展“融入式普法”。把涉及群众生产生活的法律法规和案例编成通俗易懂的小册子,印制成普法挂历、挂图等,把法治宣传教育纳入新农村(社区)建设总体规划,拓展普法形式,把法律送到群众身边,融入百姓生活。

二是提高农村(社区)司法机构建设水平。明确职责,加强监督,指导、协调、督促、检查各级、各部门、各行业普法,确保基层普法责任落到实处。完善基层普法机构、基层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网络和人民调解网络,培养法律明白人。最大限度地把矛盾纠纷吸附在基层、消除在萌芽。

三是深入开展民主法治创建活动。深入开展民主法治创建“四级同创、三级示范”活动,层层进行示范,一级带动一级。建立法治创建表彰奖励机制,以点带面,示范引领,推动法治创建有效开展。运用法治思维,精心安排部署农村法治建设工作,教育引导基层干部群众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

三、创新方法,大力推行“智慧普法”

一是全面实施智慧普法行动。让法律服务真正成为城市公共基础服务,参与到规则制定、执行和监督过程中。让民众对法律常识的需求有主动简单获取的渠道,让民众对法律服务的需求有即时精准响应的平台,从而让普法受众从过去被动接受法律普及向积极主动获取转变,让过去单向灌输式法治宣传教育向多方解决民众法律需求的互动式普法转变。

二是丰富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网络。目前我市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网络基本实现全覆盖,已建成了1个市级公共法律服务中心、6个县(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90个乡(镇、街道)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下一步将进一步完善新媒体普法阵地,通过做精公众号、做活微信群,利用报纸、电视开设普法专栏,推出法律服务直通车、律师服务一站通、法律援助在线申请等多项法律服务产品,拓展普法形式,把法律送到群众身边,融入百姓生活。

三是构建全媒体大普法格局。通过互联网技术和智能终端将立法机关、执法机构、普法智库、普法工作者、法律服务工作者、法律服务需求者、广大民众互联互通、共融共享,搭建一个融合民众法律需求数据搜集分析、法律常识推送、在线法律服务供给、法律需求智能匹配响应在内的平台体系,提升普法工作的精准性、即时性、互动性和持续性。

四、务求实效,深入推进“以案释法”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明确提出实行以案释法制度。近年来,我市严格落实上级有关规定,以案释法工作取得长足进步。下一步,要从建立完善以案释法的平台、做好以案释法的业务培训、增强以案释法的针对性、实效性,以及建立以案释法长效机制等方面入手,促进以案释法工作常态化、规范化、制度化。
  一是要建立和完善以案释法平台网络。一方面要加强与新闻宣传媒体的沟通联系,及时提供典型案例,通过融媒体以案释法;另一方面要充分发挥各级审判机关、检察机关、公安机关和司法行政机关“两微一端”和微影视、宣传栏等,开设以案释法专栏,定期推送、发布典型案件。
  二是做好以案释法的业务培训工作。要做好以案释法工作,不仅要具有优良的政治素养,深厚的法律知识,还要有敏捷的逻辑思维能力,娴熟的沟通技巧,良好的口才和丰富的群众工作经验。要结合工作实际,多种途径开展以案释法宣讲培训工作。
  三是推动以案释法工作制度常态化。建立科学完善的考核评价机制,合理设置考评指标,量化细化考核标准,强化固化责任意识。同时,建立以案释法激励机制,通过评选以案释法优秀案例、以案释法优秀工作者等举措,对工作中表现突出、成绩显著的部门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发挥典型示范引领作用,切实营造人人参与、人人支持以案释法工作的良好氛围。
  四是增强以案释法的针对性。以案释法的内容既要有涉及实体法律适用的案例,也要有涉及法律程序运用的案例,重点是易发多发的案件、群众反映强烈的案件,在释法案例的选取上要注意突出典型性、时代性、新颖性,以群众关切关注的案例释法,用身边案例说身边事,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全面依法治国最广泛、最深厚的基础是人民,必须坚持为了人民、依靠人民。在推进全民依法治市进程中,我市将继续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引领,回应人民群众新要求新期待,致力于提高居民法治意识,增强全民法治观念,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为人民安居乐业提供坚强法治保障,奋力开创全面依法治市新局面。

 

 2021年7月5日

(联系人:王壮凯  电话:0393-6681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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