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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司法局积极落实市领导要求扎实推进社区矫正工作发展
发布时间:2022-5-28 17:56:29    点击:5037次    [关闭本页]

多策并举抓落实 务求实效促提升

——市司法局积极落实市领导要求扎实推进社区矫正工作发展

 

近日,市委书记杨青玖在《关于落实李亚主任社区矫正工作专题调研要求的情况报告》上批示:“社区矫正工作是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基层基础工作,市司法局此项工作受到省人大调研肯定,应予鼓励,成绩面前更要认清形势,自觉查找提升空间,做出新的更大贡献。调研后落实情况可通过适当方式报告省人大。”市长万正峰批示:“市司法局深入开展社区矫正工作,突出教育帮扶,提升矫治实效,取得良好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望再接再厉,积极担当作为,创新实干,不断提升我市社区矫正工作水平。”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邵景良批示:“省人大来濮视察调研后,人大要做好后续工作,形成工作闭环,善始善终。”

为落实市委、市政府领导的要求,市司法局党委高度重视,认真研究,制定措施,创新思维,锚定目标,务实重干,狠抓落实,从五方面着力,全面提升我市社区矫正工作成效。

一、着力学习宣传,提高思想认识。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领导批示精神,以贯彻落实《社区矫正法》为契机,依法履行社区矫正主管部门职责,把《社区矫正法》学习宣传作为“八五”普法的重要内容,利用宣传栏、发送宣传材料等多种方式,丰富学习宣传载体,增强学习宣传实效,积极掀起宣传贯彻《社区矫正法》的高潮,努力推动社区矫正工作高质量发展。近期,先后在河南日报、法治网、大河网、河南司法行政简报、河南社区矫正简报、濮阳日报刊登7篇宣传稿件,在司法行政公众号、市司法局门户网站等宣传平台集中宣传刊登社区矫正工作信息,及时将落实《社区矫正法》的工作动态传达到各级司法行政工作人员。印制《社区矫正法法定职责任务清单手册》500份,着重加强向参与社区矫正工作有关单位的重点宣传。同时,积极组织全体司法行政干部开展《社区矫正法》学习交流,通读法条,解读亮点,进一步深化《社区矫正法》的学习,提高对社区矫正工作的认识。加大对社区矫正对象的学习宣传力度,引导社区矫正对象知法懂法守法,增强悔过自新意识。

二、着力监督管理,筑牢安全底线。树立法治思维,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认真贯彻落实平安建设工作部署,对社区矫正对象从严管理、严格执法,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章开展社区矫正工作,认真落实社区矫正监管规定,严格执行定期报告、手机定位、实地走访、外出请假和迁居审批等监管制度,对社区矫正对象实施分类管理,对违反监管规定的依法进行惩戒,体现刑罚执行的严肃性。特别是在重大节假日和重大活动期间,积极开展提前预警、全面排查、个别训诫等社区矫正执法活动,确保社区矫正对象不脱管、不漏管、不失控,不发生影响社会稳定的重大事件。同时,在县区日常自查的基础上,市司法局建立重点县区挂牌督查制度,对再犯罪率高、脱管脱逃现象屡发的县区,实施挂牌管理,组织力量进行专门督查整改;针对外出审批、日常监管措施落实等重点环节,不定期开展点穴式抽查,发现问题、督促整改,坚守安全稳定底线,最大限度降低再犯罪风险,确保社区矫正工作在重大活动、重要时间节点不出事、不添乱、过得硬。

三、着力教育帮扶,提升矫正质效。坚持教育帮扶为核心的理念,全面依法实施分类管理和个别化矫正。一是实施分类管理,坚持科学矫正。扎实开展“正心行动”,深化“账本+清单”式教育矫正项目,为每名社区矫正对象建立一本自身违法成本损失账本,帮助其认真分析因违法导致的人身自由、工作收入、父母子女亲情等八种成本损失,筛选出打架、酒驾、赌博以及不服从社区矫正管理等四种多发违法犯罪行为的成本损失清单,激发社区矫正对象悔过自新的内生动力;引导县区借鉴清丰县开展“孝道正心”教育矫正品牌的有效做法,推进实施“一县一品牌”战略,打造分类矫正、个别化矫正新模式,提升社区矫正实效,形成濮阳教育矫治品牌。二是开展“两线”教育,提升矫治实效。充分发挥豫在矫APP作用,引导社区矫正对象开展线上学习、网上提高。同时,在严格疫情防控基础上,积极开展现场讲解、以身说法、警示教育等线下实践活动,进一步促使社区矫正对象提升遵纪守法意识,实现线上教育、线下教育共同发力的教育模式。三是引导社会力量参与,拓展教育力量。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鼓励支持引导社会力量参与社区矫正工作,拓展社区矫正社会化的形式内容,如清丰县与县孝道协会等社会组织合作,在传统文化宣讲、心理咨询、亲情帮扶等方面打造重点教育矫治合作项目,以专业优势促进矫正质量的提升。

四、着力协作配合,形成强大合力。严格履行社区矫正主管部门职责,进一步明确各级司法行政机关、社区矫正机构和司法所的职责任务,强化指导管理,推进工作依法运行。积极协调市委编办推进挂牌设立市社区矫正管理局,从形式上解决社区矫正执法主体资格问题。协调人社部门围绕“以回归社会为目的的就业技能培训”要求,加大社区矫正对象职业技能培训力度,积极推进开展社区矫正对象“万人参训、千人持证”活动,引导有劳动能力和就业需求的社区矫正对象参与培训、学得一技之长,有效引导其融入社会、乐业安居。审判机关、检察机关、公安机关以及财政、教育、卫生等职能部门依照职责分工参与社区矫正工作,进一步加强部门协同配合,确保衔接责任链条无缝对接,形成整体合力,依法做好社区矫正工作。

五、着力监督指导,强化主业主责。健全党委班子成员分包县区推进司法行政工作机制,发挥层级监督作用,督导司法行政工作的各项部署有效落实。同时,积极开展“护航二十大 社矫保平安”社区矫正全面督查活动,完善社区矫正日常督查指导常态化工作机制,针对感情上有纠纷、经济上有矛盾等十类重点风险隐患问题,加大网上巡查、实地检查等工作力度,实施“七查七防”工作措施,及时发现和纠正执法不规范现象,切实消除社区矫正领域安全稳定隐患,一般问题点对点指导解决,重大问题及时下发风险提醒函跟踪督办,确保全市社会大局安全稳定。(社区矫正支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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