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司法局深入贯彻落实省司法厅和市委、市政府关于重大项目建设的决策部署,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深入推进“三个一批”项目建设,鲜明确立“项目为王”工作导向,为重大项目建设和企业发展提供优质法治保障,让企业签约放心、开工安心、投产顺心,以实实在在的成效助推“三个一批”项目建设顺利推进。2020年,我市依法行政考核位居全省第三位。
一、强化组织领导,完善营商环境法治体系建设。一是领导高度重视。为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助力“三个一批”项目建设,市司法局党委高度重视,局党委会专题研究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工作,成立了法治化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先后6次组织召开会议进行安排部署。二是加强制度保障。出台《关于加强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的实施意见》(濮治市办〔2020〕15号)《围绕“项目为王”提供优质法治保障的十项措施》《关于建立沟通联络机制服务保障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十条意见的通知》(濮司文〔2021〕7号)等一系列文件,细化、实化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措施,切实为企业发展提供法治保障。对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及时提出修改和废止建议。截至目前,共梳理规章3件,规范性文件378件,其中涉及市场主体经济活动政策的规范性文件13件,符合公平竞争政策措施的规范性文件12件,废止1件。三是建立工作机制。与市工信局、市工商联建立沟通联络机制,精准对接民营企业法治需求,提高服务保障针对性和有效性。10月27日,市司法局联合市工商联在市荣域广场会议室举办服务保障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政策宣讲会,来自全市化工行业的近百家企业负责人参加了宣讲会。11月9日,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办组织召开濮阳市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服务保障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座谈会。会上,市发改委、市工信局、市法院等8家单位负责人和商会代表展开热烈的讨论,共谋民营经济发展大计。
二、规范执法行为,满足企业多样化行政服务需求。一是加强和规范行政执法。结合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创建和优化营商环境创新示范市创建,用好支持民营企业改革发展21条等配套法规政策,树立现代行政法治理念,全面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形成制度化、法治化成果。特别是法治政府建设当中的“三促一评”,推动“找市长”向“找市场”转变、“找门路”向“找政策”转变、“找靠山”向“找法治”转变,着力打造依法办事的法治环境。二是优化审批服务。以法治政府示范创建为抓手,配合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市委编办等单位,在全国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河南政务服务网)发布市级政务服务事项2161项,县级政务服务事项10998项,市、县两级政务服务事项录入完成率100%,要素完整度100%。截至目前,濮阳市本级2161个政务服务事项中,“不见面审批”事项2155项,占比99.72%,行政许可类事项“即办件”1121项,占比94.36%,行政许可类事项承诺时限压缩比例95.08%,均位居全省第一。2020年,《河南濮阳将助企纾困与“放管服”改革相结合》被国务院第七次大督查第59期专期刊发。三是化解行政争议。出台《关于依法推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工作的若干意见》(濮政〔2021〕23号),充分发挥各行政机关解决行政争议职能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解决行政争议司法职能,依法推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有效维护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加强涉企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加强对疫情防控所涉各类安全稳定风险的监测、排查、防范、处置;重点排查调处疫情防控期间可能发生的物业纠纷、劳资纠纷、“误工”合同等纠纷;积极运用网络、微信、电话热线等接待人民群众,通过信息化手段开展“不见面调解”。
三、维护公平正义,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一是营造浓厚舆论氛围。大力宣传国务院《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河南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通过举办专题报告会,纳入“八五”普法规划、干部培训范围,在新闻媒体开设专栏等多种形式,宣传解读国务院《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河南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内容,不断增强党员干部法治意识,提高依法履职能力。我市以省人大对“两条例”执法检查为契机,结合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创建和优化营商环境创新示范市创建,进一步加大“两条例”宣传贯彻力度,推动各级各部门出台一批落实“两条例”的具体举措,形成制度化、法治化成果;大力宣传先进典型和经验做法,动员全社会参与到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中来,齐心协力打造一流营商环境,为濮阳高质量发展提供良好保障。二是优化司法服务。全市6个基层法院成立34个速裁团队,今年以来,全市基层法院民事速裁案件分流23329件,占比57.22%;民事速裁案件平均审理期限13.6天,民事速裁案件服判息诉率99.02%,繁简分流综合质效全省第一。市检察院通过12309检察服务中心,开设立案登记、查询咨询、邮寄送达等服务窗口,为企业提供便捷高效的一站式司法服务。三是开展“万人助万企”活动。大力开展政法干警联系企业活动,走访民营企业,了解困难诉求,提供法律服务。深入开展“万人助万企”活动。今年7月份以来,市司法局组织50余名干部职工分别深入到24家分包企业,详细了解企业经营和发展面临的困难,研究具体的帮扶措施,梳理问题27个,提出处理意见建议9条。组成法律事务服务功能组,负责企业法律问题的分类化解。深入开展政法机关影响营商环境执法司法突出问题整治,严肃处理企业反映强烈的执法不公、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问题,司法行政机关执法满意度有效提升。
四、注重法律服务,为企业健康发展保驾护航。一是开展民营企业法治体检。整合全市骨干律师力量,组建7个团队162名律师,为民企开展义务法治体检,进行风险评估,防控法律风险,解决法律难题。今年以来,已深入55家企业开展公益法治体检活动,进行风险分析72次,提出法律意见126条,出具体检报告55份,解答法律咨询1300余人次。二是做好重点项目法律服务。紧扣企业在投资设立、经营管理、合同履行、关停并转等环节的法律需求,加大对优化民营经济环境法律法规宣传力度,增强企业依法诚信经营意识。组建了法律服务团队,为企业提供“一对一”、“点对点”法律服务和法治宣传,全力支持企业复工复产。建成了覆盖城乡的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创新服务方式,通过预约服务、上门服务等,为企业和群众提供“保姆式”服务,切实提升企业和群众法律服务获得感。畅通涉企法律援助“绿色通道”,对企业困难职工申请法律援助,简化受理程序,快速办理。三是深入开展法律进企业活动。按照“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的要求,市普法办制定并落实普法责任清单,坚持整体联动,形成全市各级各部门共同学习宣传“两个条例”的浓厚氛围。组织村(居)法律顾问和“法律明白人”深入企业开展法治宣传,紧扣企业和群众的难点、痛点问题,对涉及民营企业的各类法律法规、支持民营经济发展的政策进行宣讲解读,提升企业、群众对于营商环境建设的认知度和满意度。
五、强化协调督办,促进各项惠企政策落到实处。一是开展法治专项督察。开展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专项督察,细化法治化营商环境10大类66项督察内容等,坚持“细”“严”“准”“实”,重点督察“亲”“清”新型政商关系构建和执法司法突出问题解决等情况,结合“六稳”“六保”工作,服务企业发展。在督察过程中,先后召开工作汇报会9次、座谈会16次,走访企业36家,与企业员工座谈150人次,发放调查问卷400余份,共发现问题10类60多项,建立整改台账70条,有力促进涉企执法活动规范有序开展。近两年来,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办公室还组织开展了履行推进法治第一责任人职责、食品药品执法司法问题、法治政府建设等专项督察,有力促进了我市法治建设工作,优化了我市法治环境。二是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在全省率先出台损害营商环境投诉处理及问责办法,开通“互联网+督查+营商环境”平台,24小时受理投诉举报,有效保护市场主体合法权益。目前,共受理投诉举报447件,全部解决或告知救济渠道。其中,今年以来共处置损害营商环境问题线索44条,处理党员干部18人,通报曝光典型案例13起,起到了很好的震慑作用。三是建立完善沟通协作机制。与市工信局、市发改委、市中级人民法院、市公安局、市工商联等部门分工协作,形成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的工作合力。与市工商联建立沟通协调机制,利用市工商联联系企业平台,举办服务保障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政策宣讲会,积极为新时代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法治保障、营造良好法治环境、提供优质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