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濮阳市多措并举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为助推项目建设和企业发展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发布时间:2021-12-7 17:51:49    点击:5357次    [关闭本页]

 

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近年来,我市高度重视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工作,将创建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作为优化营商环境的四大抓手之一,采取多项措施,持续加压推进。2018-2020年,我市在全省营商环境评价中位列全省第一方阵,连续3年被省委、省政府授予“河南省优化营商环境先进省辖市”荣誉称号并通报嘉奖。2020年,我市依法行政考核位居全省第三位。2021年1月29日,在省委平安河南建设暨全面依法治省工作会议上,我市做了题为《坚持四措并举深化法治实践让法治为濮阳营商环境保驾护航》的书面经验交流。

建立专班推进机制。建立由市级领导任组长、各指标牵头单位主要负责人任副组长、相关配合单位分管负责人为成员的法治化营商环境提升和企业权益保护、企业破产和执行合同工作专班,持续开展指标提升专项行动,合力集中攻坚,全面推动法治化营商环境优化提升。截至目前,全市共有市场主体27.89万户,是2015年的2.09倍。其中,2019年以来,新增市场主体12.1万户,企业活跃度指数持续位居全省前列;2020年,全市生产总值完成1650亿元,是2015年的1.4倍;一般公共预算收入迈上百亿元台阶、达103.4亿元,是2015年的1.31倍;民营经济增加值占全市GDP的67.7%,税收占比45%。

着力创新服务方式。在全省率先推行企业开办一站式服务。不动产登记线上“掌上办”,线下办出“加速度”。首席服务员制度受到企业充分肯定。打造“濮阳市智慧金融服务平台”,为企业开通线上融资绿色通道,真正实现了资金供需双方线上高效对接,让信息“多跑路”,让企业“少跑腿”。全面落实减税降费政策,2019—2020年,全市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8.88亿元已清偿完毕。全市6个基层法院成立34个速裁团队,今年以来,全市基层法院民事速裁案件分流23329件,占比57.22%;民事速裁案件平均审理期限13.6天,民事速裁案件服判息诉率99.02%,繁简分流综合质效全省第一。市检察院通过 12309检察服务中心,开设立案登记、查询咨询、邮寄送达等服务窗口,为企业提供便捷高效的一站式司法服务。出台《关于加强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的实施意见》《围绕“项目为王”提供优质法治保障的十项措施》《关于建立沟通联络机制服务保障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十条意见的通知》等一系列文件,细化、实化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措施,切实为企业发展提供法治保障。

聚焦突出问题整改。针对省营商环境评价报告反馈的突出问题、市场主体和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营商环境政策落实不到位的问题,每年制订整改工作方案,建立问题清单,明确责任领导和牵头单位,确定整改措施、整改目标和完成时限,并通过采取督促检查、电视问政等一系列措施手段,狠抓问题整改和指标优化,确保按时完成任务,倾力打造一流的法治化营商环境。在2019-2020年开展的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专项督察中,先后召开工作汇报会9次、座谈会16次,走访企业36家,与企业员工座谈150人次,发放调查问卷400余份,共发现问题10类60多项,建立整改台账70条,有力促进涉企执法活动规范有序开展。

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在全省率先出台损害营商环境投诉处理及问责办法,开通“互联网+督查+营商环境”平台,24小时受理投诉举报,有效保护市场主体合法权益。坚持立行立改,规范政商交往行为准则,构建亲清政商关系,大力整治“衙门作风”,着力解决好企业和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带动干部作风根本性转变,以优良的干部作风促进营商环境优化。目前,共受理投诉举报447件,全部解决或告知救济渠道。其中,今年以来共处置损害营商环境问题线索44条,处理党员干部18人,通报曝光典型案例13起,起到了很好的震慑作用。

规范行政执法行为。结合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创建和优化营商环境创新示范市创建,用好支持民营企业改革发展21条等配套法规政策,树立现代行政法治理念,全面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形成制度化、法治化成果。特别是法治政府建设当中的“三促一评”,推动“找市长”向“找市场”转变、“找门路”向“找政策”转变、“找靠山”向“找法治”转变,着力打造依法办事的法治环境,以企业评价为第一评价,以市场主体感受为第一感受,确保招商引资工作“不断链”、招商项目建设“不断线”,使所有经营者在濮阳能安心经营、放心投资、专心发展。

营造浓厚舆论氛围。大力宣传国务院《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河南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通过举办专题报告会,纳入“八五”普法规划、干部培训范围,在新闻媒体开设专栏等多种形式,宣传解读国务院《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河南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内容,不断增强党员干部法治意识,提高依法履职能力。我市以省人大对“两条例”执法检查为契机,结合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创建和优化营商环境创新示范市创建,进一步加大“两条例”宣传贯彻力度,推动各级各部门出台一批落实“两条例”的具体举措,形成制度化、法治化成果;大力宣传先进典型和经验做法,动员全社会参与到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中来,齐心协力打造一流营商环境,为濮阳高质量发展提供良好保障。

强化考核结果运用。将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列入市委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市委巡察办常规巡察和市委综合考评,通过强化“关键少数”职责履行和作用发挥,不断提升法治建设工作成效。依据评价结果,每年印发营商环境评价情况通报,对先进单位提出表扬,对拉低全市总体得分的单位提出批评。同时,落实绩效工资、评先奖优、干部考核、综合考评“四挂钩”政策,奖优罚劣,激励各级各部门争先创优,充分调动优化营商环境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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