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化行政复议体制改革是中央、省市部署的一项重大改革任务。今年以来,濮阳市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和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行政复议体制改革的决策部署,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结合濮阳实际,多措并举推动改革落实落地,取得积极成效。
一是出台一个改革意见。贯彻落实《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行政复议体制改革的意见》精神,出台《濮阳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行政复议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按照时间节点,自2021年1月1日起,全市县级以上政府集中行使行政复议职责,政府部门不再受理新的行政复议案件。2月18日,市政府召开第95次常务会议专题研究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工作,成立由市长任组长的改革领导小组,负责改革的推进落实。为确保行政复议改革过渡期间工作衔接,市政府从市直部门抽调6名法制工作人员参与复议机构案件办理,确保工作衔接。
二是下发一个编制批复。适应行政复议职责整合,濮阳市司法局作为政府复议机构向市编委呈报了《关于增挂濮阳市行政复议局牌子并增设濮阳市行政复议事务中心的请示》,11月14日,濮阳市编委会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复议机构编制问题,做出了《中共濮阳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行政复议体制改革机构编制问题的批复》,决定为濮阳市司法局增加6名司法专项编制加强行政复议工作,其中,3名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等三个市直行政部门划转,3名从熟悉行政复议工作的人员中遴选,复议机构设置与全市事业单位改革同步推进,为复议工作提供组织保障。
三是建立两个解纷机制。成立濮阳市行政复议委员会,作为复议机关的法律咨询机构,为重大、疑难、复杂的行政复议案件提供专业法律咨询意见。市政府、市中级法院、市检察院联合出台《关于依法推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工作的若干意见(试行)》,成立濮阳市行政争议化解委员会,在全省首倡“一府两院”联合化解行政争议纠纷机制。9月16日,最高人民法院在濮阳市召开“为中部地区高质量发展提供司法服务和保障”座谈会,该经验在会上做了经验交流。11月3日,该机制被评为濮阳市改革创新实践案例。
四是抓好一个活动载体。开展“复议为民促和谐”专项行动,推动调解先行,将调解贯穿行政复议全过程。畅通复议渠道,推行行政复议“最多跑一次”。推进行政复议规范化、信息化建设,设立复议“三室”,制定10项制度,案件信息及时上传复议平台。探索复议案件繁简分流机制,提升案件办理质效。发挥复议监督纠错功能,落实行政复议意见书、建议书,努力将行政争议解决在早、化解在小。今年1—11月,濮阳市共审结行政复议案件182件,综合纠错22件,经调解自撤终止48件,综合纠错率达38.5%,充分发挥了行政复议公正高效、便民为民的制度优势和化解行政争议的主渠道作用。(行政复议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