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9日,由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办、市司法局、市工商联共同举办的濮阳市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服务保障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座谈会在市民营经济“两个健康”创新实践基地会议室召开。市司法局党委委员、副局长袁文峰,市工商联党组书记、副主席李正出席会议并讲话,市工商联副主席郑学文出席会议。市发改委、市市场监管局、市工信局、市委营商办、市商务局、市法院、市检察院、市公安局有关负责人,市工商联21家行业商会负责人,市司法局有关科室负责人共40余人参加会议。
会议集中传达学习了《河南省司法厅、河南省工商联<关于建立沟通联络机制服务保障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十条意见>的通知》文件精神。市直有关单位负责人结合各自工作职能通报了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服务保障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工作开展情况及下一步打算。市工商联行业商会代表就进一步服务保障民营经济发展提出了很好的意见建议。会上,市直单位负责人和商会代表展开热烈的讨论,共谋民营经济发展大计。
会议强调,构建法治化营商环境是全面依法治市的重要内容,是完善社会治理现代化的重要举措,是关涉政治安全社会安定人民安宁的重大决策。要树立系统思维、整体思维、辩证思维,坚持硬指标和软环境齐抓并进,不断提高保障法治化营商环境的能力和水平,维护企业合法利益,助推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一要提高政治站位,进一步增强为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优质高效法治保障重要性的认识。要充分认识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的重要意义。“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要从讲政治、讲大局高度,准确把握法治化营商环境对推动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性。必须在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上,率先突破,主动作为,在新一轮发展中占得先机、赢得主动,为我市经济发展再添新动力。要切实增强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要加强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增强依法保障和服务民营企业健康发展、营造良好法治化营商环境的责任感、紧迫感,以法治化思维进行部署,以法治方式推动落实。二要创新法治服务方式,为服务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优质高效法治保障。要平等保护,不歧视对待。在参与起草、审查涉及民营企业权益的规章时,全面了解民营企业利益诉求并在制度设计中充分考虑。要简政放权,不推三阻四。打通发展中的梗阻,坚决禁止对民营企业人为设置前置条件,切实解决民营企业办事难、办事慢等问题,激发民营企业发展活力。要规范执法,不随意检查。督促有关部门改进执法方式,助推解决“执法扰企”问题,避免对市场活动过度干预、增加企业负担。要主动服务,不坐堂办公。把“办事不求人”要求落实到法律服务各方面,全力推进法律服务马上办、网上办、一次办、就近办。积极为民营企业发展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和坚强有力的法治保障。要维护权益,不一推了之。依法平等保护企业和企业家合法权益,依法打击破坏营商环境犯罪。坚决纠正和严肃查处侵犯企业合法权益的执法行为。三要切实加强组织保障,建立健全服务保障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法治保障机制。要严格落实上级文件要求,进一步强化责任担当,由浅入深、由点及面,形成有特色有亮点可复制可推广的先进经验,推动优化营商环境成功做法制度化、常态化。要加强分工协作。市司法局与市工商联做好牵头,其他市直部门分工协作,形成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的工作合力。要加强宣传工作。大力宣传各级关于促进民营企业发展的政策规定和法律法规,引导民营企业依法合规诚信经营。深入宣传我市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的经验做法、实际成效和先进典型,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知晓度、满意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