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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召开《濮阳市城市供水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论证会
发布时间:2021-10-8 11:18:06    点击:5396次    [关闭本页]

 

9月9日,我市组织召开立法论证会,对《濮阳市城市供水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进行论证。市司法局党委委员、副局长袁文峰主持会议并讲话。华龙区、开发区、工业园区、示范区管委会分管领导同志,市人大、市委党校、市中院、濮阳职业技术学院、市城管局、市住建局、市发改委、市市场监管局、市财政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公安局、市卫健委、市水利局、市房产中心、房地产开发公司、物业公司等有关单位负责同志,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律师、市民代表参加会议。

会上,市城管局的同志详细介绍了《濮阳市城市供水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的起草背景、起草过程和立法目的,并对《办法》逐条、逐款做出了解释说明;与会人员针对条款内容和条款设置提出了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袁文峰同志在会议上强调,召开政府立法论证会,是《河南省政府立法征求意见规定》和《濮阳市人民政府地方性法规草案和规章制定程序规定》的明确要求,是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的程序保障,是以高质量立法推进我市高质量发展的重要环节和抓手。

袁文峰同志对于今后立法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一是严格遵循立法工作机制,切实保障高质量立法。要认真落实立法听证、评估、论证等制度,规范、简化听证程序,实现立法听证的专业化、常态化,对重大问题、关键制度以及专业性较强的问题,一定要组织专家学者、专业人士、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进行评估、论证,增强评估、论证的针对性,提高评估、论证实效。二是进一步完善审查审议机制,加强部门间沟通协调。在草案审查审议过程中,有关部门要加强立法工作的相互参与程度,对重大问题、意见分歧较大的问题,要在深入研究的基础上加强沟通协商,切实提高审查工作质量和水平。三是组建立法专家人才库,建立立法联系点制度。要把立法人才库的组建摆在重要位置上来推动、谋划和落实,选拔好立法人才,努力打造一支门类齐全、结构合理、专业素质高的人才库,同时也要充分发挥政府立法基层联系点的基层优势,确保各项立法制度得到贯彻执行,广泛征集各方意见和建议,增强立法的科学性、民主性和有效性。四是持续加强立法队伍建设,为立法工作提供人才支撑。新立法法的实施对市政府立法能力建设提出了更高要求,要加大立法工作队伍建设力度,一方面切实提高立法工作人员的业务能力和水平,另一方面要积极争取选调、引入优秀人才进入法治建设工作部门,从而为高质量立法提供人才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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