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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委依法治市办学习传达杨青玖书记​关于法治政府示范市创建工作批示精神
发布时间:2021-7-20 09:51:29    点击:6178次    [关闭本页]

 

713日,市委依法治市办召开专题会议集中学习传达市委书记杨青玖关于法治政府示范市创建工作批示精神。杨青玖书记在批示中指出“法治政府建设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点任务和主体工程,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并着力实施示范市创建工作。请创建办深入研究政协建议及市政协与市政府专题协商意见,推动国家级示范城市创建。请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将此工作纳入委员会重点事项。”

法治政府建设是全面依法治国的重点任务和主体工程,对法治国家、法治社会建设具有示范、引领和带动作用,开展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是新时代我国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举措、重要载体和重要抓手。为扎实做好法治政府示范市创建工作,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把法治政府建设融入到全面依法治市工作大局中谋划。

一是着力实施示范市创建,纳入年度重点工作任务。将法治政府示范创建工作纳入《中共濮阳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2021年工作要点》(濮治市〔2021〕3号)文件,着力抓好法治政府示范创建工作,并要求“开展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依法行政示范单位评选表彰活动和依法行政考核。持续做好法治政府建设情况调研督察。”

二是加大考核力度,发挥示范引领作用。抓好《濮阳市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列入年终述职内容工作实施方案》(濮治市〔2021〕2号)文件的贯彻落实,切实解决影响法治政府建设的体制机制障碍和困难问题,保证法治政府建设进度和质量,把法治政府建设的成效纳入综合考评和市委巡察办常规巡察充分发挥考核的导向、激励和鞭策作用,进一步引导各级党政主要负责人自觉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

三是突出目标导向,发挥法治督察“利剑”作用。将法治政府建设督察工作列为年度重点工作,贯彻落实《河南省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工作实施办法》(豫法〔2019〕4号)文件,充分发挥法治督察在推动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中的重要作用,补短板、强弱项,精准发力,重点突破,全力争创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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