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1日,台前县司法局局长李红梅为县农业系统各单位领导干部开展宣讲。李红梅同志围绕“三个规定”的主要内容、重大意义,并结合典型案例,对《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规定》《关于进一步规范司法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接触交往行为的若干规定》进行了详细解读。宣讲结束后,全体参会人员签订了《党政领导干部严格执行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承诺书》。(台前县司法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