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7日,中共濮阳市委全面依法治市联络员工作会议召开。市委依法治市办有关负责同志,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协调小组联络员,市委依法治市办秘书科、法治调研科、法治督察科、立法科、规范性文件管理科等相关科室负责人参加会议。
会议对近期全面依法治市工作进行了回顾总结,传达学习《关于加强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的意见》,讨论《中共濮阳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2021年工作要点》(征求意见稿)、《濮阳市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列入年终述职内容工作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并就当前全面依法治市工作进行了研究,四个协调小组联络员依次就协调小组会议筹备情况发言。
会议指出,要切实增强做好全面依法治市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行动自觉,以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作用为牵引,坚持依法治市、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法治濮阳、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聚焦“四大任务”,着力解决突出问题,全面提升法治水平。一是紧紧围绕提升治理效能,充分发挥立法的引领和推动作用。二是紧紧围绕优化营商环境,全面提升法治政府建设水平。三是紧紧围绕维护公平正义,持续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四是紧紧围绕弘扬法治精神,加快推进法治社会建设。
会议强调,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把贯彻中央和省委决策部署作为重大政治任务,精准发力,全面提升法治濮阳建设水平。一要把握根本点,着力保持正确方向。二要聚焦着眼点,着力服务工作大局。三要抓住结合点,着力统筹法治和发展。四要找准切入点,着力推进法治政府创建。五要紧扣关键点,着力推进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六要强化落脚点,着力践行法治为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