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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司法局在全省作典型发言
发布时间:2021-4-8 15:00:43    点击:5293次    [关闭本页]

 

2021年3月30日至4月1日,河南省公共法律服务暨法律援助培训班在新乡市举办,市司法局党委委员、副局长刘海民代表濮阳市司法局在会上做典型发言。

刘海民同志结合濮阳市公共法律服务暨法律援助工作的实际,从三个方面分别做了介绍。一是加强“12348”热线电话的管理,尽力为群众提供精准的法律咨询。为了更好的满足群众的法律需求,安排了专人负责“12348”热线的管理工作,将2个坐席增加到4个坐席,采取集中培训与个别指导相结合的模式对值班律师进行定期与不定期的有针对性的培训。为了提升热线的接听率与满意率,建立了多项规章制度,对发现的问题及时在“12348”值班律师微信群中通报,对评价不满意的电话及时回放电话录音,查找问题并提出解决问题的方法。我们的工作得到了省厅领导的认可及其他地市的学习借鉴,被评为河南省“12348”公共法律服务热线工作“优秀单位”,推动了全省“12348”工作的开展。二是采取多种措施,提升案件质量。建立了全市法律援助律师库,受理案件后及时告知受援人权利义务,统一使用各类案件各个阶段的会见(谈话)笔录。为提升办案质量,建立了日常评估机制,针对办案过程中的细节提出具体要求,对申请类案件每案必访,及时听取受援人对法律援助的意见和建议。在河南省法律援助精品案件评选中濮阳市的案件入选率一直稳居全省前列。三是做一名学习型、专业型的法律援助人。法律援助是一项专业性很强的工作,每天面对的是各种各样的群众和法律问题,要把这项工作做好,必须加强自身学习,提高业务素质。为群众解答好每一次法律咨询,办理好每一个法律援助案件,让群众满意是我们工作的最终目标。

刘海民同志的发言内容详实、格调清新、富含激情,受到与会领导和同志们的一致好评。法律援助工作科  市法律援助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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