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司法局再获“省级卫生先进单位”称号
近日,市司法局省级卫生先进单位到届重新创建成功,被河南省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授予“省级卫生先进单位(2018-2021)”荣誉称号,为今年我局省级文明单位到届重创奠定了坚实基础。
近年来,市司法局认真贯彻落实《河南省爱国卫生条例》,以创建省级文明单位、省级卫生先进单位为契机,在卫生基础设施建设、健康教育及病媒生物防治等方面采取有力措施,努力营造出管理有序、环境优美、文明卫生的良好氛围。
一是党委重视,组织健全。局党委高度重视爱国卫生工作,坚持每季度研究一次卫生创建活动,并成立了创建省级卫生先进单位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切实加强对创建活动的组织领导。制定省级卫生先进单位创建活动方案,健全卫生制度,建立工作台账,明确责任分工,坚持定期检查,认真督促落实。
二是真抓实干,管理规范。对局机关大院和办公楼门厅、楼梯、走廊、卫生间等公共区域全天保洁,各科室办公室每日清扫、整洁规范。按照国家卫生城市复审和清洁城市行动要求,坚持每周到家属院、分包路段打扫卫生,清理垃圾、杂草和小广告等。积极开展“除四害”活动,定期对卫生间、垃圾箱、下水道等实施药物消杀,做好病媒防治工作。
三是加大投入,环境优美。近年来,加大对卫生创建资金投入,为每名干部职工配发夹子、水桶等卫生工具,对局办公楼内卫生间进行彻底改造,整修大门地面和下水管道,更换门窗、窗帘等,粉刷办公楼内墙壁,不断优化办公环境和提高卫生标准。
四是健康教育,常抓不懈。成立健康机关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健康机关创建工作方案,举办健康教育知识讲座,邀请健康教育专家授课,充分利用宣传栏、电子屏等宣传国家卫生城市复审要求和健康卫生知识,提高干部职工健康卫生素质。实行公休假制度,丰富干部职工文化生活,确保干部职工在岗期间全身心投入到工作中去,推动全市司法行政工作又好又快发展。 (行财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