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清丰县司法局坚持“倾斜一线,加强基层”的原则,采取多种措施,全面加强司法所建设,使司法所的各项工作步入了规范化发展的良性轨道。一是建好国债项目。全县17个乡(镇)司法所中有16个所由乡(镇)无偿提供土地,在乡政府院内显著位置新建;城关镇司法所属镇政府办公楼置换项目,面积超过150平方米。所有建设项目做到了产权明晰,独立使用。二是统一配套设施。除利用市财政为新建司法所配套的资金外,还多方筹措资金,为每个司法所统一购置配套了电脑、打印机、传真机、档案柜、办公桌椅及生活用品,安装了电话,开通了互联网,统一制作了制度版面、标识牌等,做到了整齐划一。三是加强人员队伍。清丰县司法局于2007年、2009年两次招录公务员19名,又从乡(镇)公务员中调入1名,全部充实到基层司法所,达到了每个司法所有1名县局下派公务员,彻底理顺了县司法局对司法所的管理体制。以此为契机,理清了司法所与基层法律服务所的人员关系,实现了两所实质分离。四是落实经费保障。清丰县司法局在全市率先推行了人民调解办案补贴和安置帮教工作补贴,极大地调动了基层司法所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开创了人民调解和安置帮教工作的新局面。
(吴文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