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世山同志到濮阳县出席
“全国法治县(市、区)创建活动先进单位”授牌仪式并调研指导司法行政工作
仪式上,濮阳县司法局局长胡大勇介绍了濮阳县法治宣传教育和依法治县工作情况。张世山同志对濮阳县法治创建工作给予充分肯定,并对下一步工作提出三点要求。一要加强组织领导。要加强对基层法治创建工作的指导、落实和监督,落实法治创建的目标和要求,把本地区法治创建工作纳入经济社会发展的规划中,作为中心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二要广泛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深入开展以宪法为核心的全民法治宣传教育,切实增强广大公民尤其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民主法治观念和法律素养,在全社会形成崇尚宪法和法律权威、严格依法办事的社会环境和舆论氛围。三要创新载体。要创新普法理念、创新普法形式,采取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开展丰富多彩的宣传教育活动,促进基层法治创建工作。张世山同志为濮阳县颁发“全国法治县(市、区)创建活动先进单位”牌匾。王洪波同志表示,濮阳县要珍惜荣誉、再接再厉,进一步抓实抓细全县法治创建工作,为全面推进依法治市、依法治县,建设富裕文明和谐美丽新濮阳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仪式结束后,张世山同志到濮阳县宪法主题公园、清河头乡桃园村法治宣传一条街等法治文化阵地和濮阳县司法局社区矫正中心调研指导工作,亲切看望了在濮阳县参与社区矫正执法的市监狱干警。就做好法治文化阵地建设工作,张世山同志要求,濮阳县要继续加大建设力度,持续扩大“融入式”普法效果,打造具有濮阳县特色的法治文化阵地建设亮点。在看望市监狱干警时,张世山同志强调,市监狱干警要发挥自身优势,帮助县(区)提高社区矫正工作水平,确保社会安全稳定;有关部门要做好保障,为派驻到县(区)的监狱干警解决实际困难。(普法和依法治理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