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开展社区矫正工作以来,濮阳县司法局按照“衔接好、监管好、引导好”的工作思路,加大对外出打工的社区矫正人员的管理力度,规范管理程序,促进了社区矫正工作有序开展。
截至目前,全县纳入矫正范围的360名社区服刑人员中,流动到外地的社区矫正人员32人(省内1人、省外31人),列为普管的10人,宽管的22人,无一人违规违纪。通过加强对流动社区矫正对象的管控,有效避免了脱管、漏管现象的发生,为打造平安和谐的社会环境奠定了良好基础。(刘联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