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范县法律援助中心成功为35名农民工讨回劳动报酬34.9万元,保障了当事人的权益,受到人民群众的好评。
2012年1月份,范县法律援助中心接到张某等人的法律援助申请。经过调查了解,2010年,范县农民工张某等35名农民工在南水北调工程山东省东平县斑鸠店镇段施工,该段工程由山东省东阿县碧水公司承揽。2010年9月份工程完工,张某等人要求碧水公司支付劳动报酬,碧水公司以各种理由拒不支付工资报酬。范县法律援助中心决定为农民工讨回拖欠工资,及时与山东省东阿县碧水公司取得联系,虽然多次努力协调,但该公司仍然拒不支付张某等人的工资报酬。鉴于此种情况,范县法律援助中心向山东省东平县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请求确立劳务关系,支付劳动报酬。通过办案人员高效、认真的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