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 >> 县区动态县区动态
濮阳县“融入式”普法书写法治建设大文章
发布时间:2020-4-17 10:35:48    点击:4881次    [关闭本页]

编者按:7月13日,市委常委、市委政法委书记邵景良在《依法治市简报》第19期上作出批示:濮阳县“融入式”普法模式值得肯定。请依法治市办注意及时总结我市各地、各部门创造的普法新做法、新经验,并学习借鉴各地普法新经验,提升我市普法工作水平。在荣获全国“六五”普法先进市的基础上,再接再厉,成功创建全国“七五”普法先进市。对此目标,我们坚定不移!只能成功!

    现将濮阳县“融入式”普法经验刊登如下,请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各级各单位学习借鉴。

    

展新气 接地气 聚人气

——濮阳县“融入式”普法书写法治建设大文章

 

“担任司法所长十来年,开创了调解工作新风貌。彻底根除隐和患,人民群众乐逍遥。”这是濮阳县司法局普法小戏曲《大年初一雪花飘》中的一句台词,也是该县普法工作的真实写照。今年以来,濮阳县创新“融入式”普法模式,把普法宣传从生硬的材料中搬出来,以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融入群众的生活中,使法治观念深入人心,真正做好了法治文化建设这篇大文章。

一、展新气,文艺普法融入生活

“大中华五千年,党纪国法有威严,为人理应走正道,学了法会用法,维护权益保全家。”6月10日,在濮阳县上亿广场的舞台上,一场由该县司法局主办的文艺会演,迅速吸引了现场观众,喝彩声此起彼伏。这曲生活气息浓厚、唱腔简单优美的《清官能断家务事》,唱出了新时代农村蓬勃发展的新气象,实用的法律知识和新时代法治理念也随之融入观众的心中。这正是濮阳县文艺普法的一个缩影。

“用群众喜欢的形式,把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典型案件演绎出来,寓教于乐,在无形中强化群众的法律意识。”濮阳县将法治元素融入公共文化建设中,大力推行文艺普法,以群众身边的人和事为素材,以群众易于接受的戏曲、快板等形式,宣传法律法规。普法文艺作品均在中国戏剧家协会、河南戏剧家协会会员的专业指导下完成,做到一经推出必属精品。随着“法治文化进基层”活动的开展,《人民司法为人民》《楷模颂》等一大批反应时代精神、富有地方特色文艺作品先后上演120余场次,为群众送去精彩的同时,也将法治理念深植群众心中。

二、接地气,法治环境融入身边

比起常规的法治宣讲,潜移默化的环境教育更易被群众接受。从去年开始,濮阳县着力打造普法公园法治典故、法治知识出现在了公园各个角落,让广大群众散步锻炼之余还上了堂普法课。为了将普法宣传融入群众生活,濮阳县在县城主干道铁丘路两侧打造了大型法治文化长廊,通过景观石、宣传牌等一批宣传载体,以雕塑、书画等艺术形式,建成法治公园4个,让人们在休憩游玩时接受熏陶。同时,该县大力推进民主法治村建设,通过设置法治漫画、民俗谚语宣传栏等形式,把法治理念装点到新农村建设中,让群众在家门口就能学到常用的法律知识,潜移默化地增强了广大群众崇法、尊法的法治意识。

目前,一个个法治公园、法治文化长廊建成,法治文化环境正向逐步融入群众身边,耳濡目染、润物无声的法治熏陶效果逐步展现。

三、聚人气,法治宣传融入大众

普法宣传单靠一个部门的力量捉襟见肘。濮阳县司法局积极普法宣传志愿者队伍。平时,由村委会、居委会负责组织他们学习法律知识;集中宣传活动时,他们就成了一支不可或缺的力量。如今,在濮阳县各个村(社区),常常可以看到普法志愿者向社区人员及过往行人发放传单,讲解法律常识。普法宣传全民参与、学法用法从我做起的浓厚氛围在濮阳县已悄然形成。

(普法和依法治理科)

Copyright © 2024-2026   版权声明   主办:濮阳市司法局   
政府网站标识码:4109000046   ICP备案号:豫ICP备11010111号-2   
联系方式:0393-4421664   网旗网络|负责网站制作与维护

官方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