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司法行政机关执法满意度再获全省第一
近日,省委政法委下发2019年度全省平安建设公众安全感和政法机关执法工作满意度调查报告通知,我市司法行政机关执法工作满意度为96.98%,较2018年提高1.06个百分点,位居全省司法行政机关第一,继2018年获全省司法行政机关第一后,成功卫冕。县(区)层面,南乐县司法局位居全省第10名,台前县司法局、清丰县司法局、范县司法局进入全省前50名。
一、高度重视,作为大事抓紧抓实。局党委始终把人民群众对司法行政机关的执法满意度作为检验司法行政工作成效的重要标准来抓,列入每年的大事抓紧抓实。一是高规格成立提高执法满意度工作组织机构。成立了党、政主要负责人任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各科室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专项工作领导小组。二是重谋划勤统筹推进提高执法满意度工作。仅2019年,市司法局先后召开3次局党委会,2次干部职工动员大会,4次工作例会,研究部署和推进提高执法满意度工作,切实把提高执法满意度工作放在心上、抓在手上,做到常抓不懈,为有效提高全市司法行政机关执法满意度在组织领导上提供了有力的保证。三是制度化常态化抓牢提高执法满意度工作。实行局领导班子成员联系县(区)和司法行政干警联系服务基层工作制度。县(区)司法局实行班子成员包乡(镇、办)、干警包村(居)制度,全市系统上下统一思想认识,层层传导压力,实现了服务群众工作制度化、常态化。
二、积极融入,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充分发挥司法行政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职能作用,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保障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一是优化窗口单位便民服务。组织全市7家法律援助中心、8家公证处、1家仲裁机构、44家律师事务所,提供便民设施,简化办事流程,提高办事效率,为群众提供更加便捷的优质服务,让人民群众更加满意。二是完善律师直通车制度。选派优秀律师组成巡讲团,在全市重点企业举办法律知识讲座,开展法律咨询,为企业进行“法律体检”活动。积极推行“村居法律顾问”制度,在服务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工作中为困难群众提供法律支持,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法治获得感。三是扩大法律援助覆盖面。完善“市县乡村”四级便民服务网络,不断满足困难群众的法律需求,让更多的人民群众享受到公平正义。
三、主动作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紧紧围绕社会稳定大局,进一步深化人民调解“三三三”工作机制,不断完善其内容,健全其机制,主动作为,努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一是推进濮阳人民调解“五四三二”工作模式。聘用“五老”专职人民调解员,建立县乡村和专业调委会四个平台,实现民俗、政策、法律三位一体调解,确保群众满意。二是做好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扎实开展“大排查、早调解、护稳定、迎国庆”活动,调处各类民间纠纷9413件,预防纠纷1916件,将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和谐。三是扎实推进社区矫正工作。积极探索建立两种执法模式并行运作,扎实开展刑罚执行一体化建设,创新“一本账三清单”违法违规损失成本教育活动,不断提升教育矫正效果。四是丰富载体提升法治宣传水平。大力推进全方位层级式法治宣传阵地网络,组织“龙之声普法艺术团”积极开展法治文艺汇演,着力提升基层群众的法律素养和法治观念,在全社会形成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浓厚氛围。
四、正风肃纪,提升队伍整体素质。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坚持领导带头,抓好责任落实,层层传导压力,全面提升司法行政队伍执法能力。一是领导班子成员带头转变作风。坚持领导班子成员联系县(区)制度,加强对基层司法行政工作的指导和支持,及时解决在发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二是完善监督机制建设。进一步健全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堵塞漏洞,补齐短板,强化约束,靠制度规范人的行为,靠责任制推动工作,形成靠制度管人、用制度管事的良好工作氛围。三是加大执纪问责力度。强化执纪力度,层层传导压力,确保责任层层压实到位,做到真管真严、敢管敢严、长管长严。对苗头性问题及时提醒,做到严管厚爱、抓早抓小、抓苗头,使干警少犯错误,不犯错误,对少数犯错误的干警,该约谈的约谈、该追责的追责。(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