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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县司法局理顺司法所管理体制
发布时间:2020-4-10 11:42:23    点击:4408次    [关闭本页]

 

为进一步加强乡镇司法所建设,充分发挥司法所在维护社会稳定中的第一道防线作用,范县司法局利用三个月的时间,在全县乡镇公务员中公开选拔司法所长。截至目前,公选的10名司法所长经过培训已全部正式上岗。司法所管理体制实现了由过去以乡镇管理为主到以县司法局管理为主的转变,彻底解决了长期影响范县司法行政工作发展的瓶颈问题。

一、领导高度重视,着力推动解决

年来,司法所管理体制不理顺带来的诸多弊端,已经成为制约范县司法行政工作发展的主要问题。范县县委、县政府对司法所建设高度重视,县委书记王秋芳同志在平安建设和综治工作全会上明确提出“要尽快理顺司法所管理体制,配齐司法所长,改变司法所面貌,发挥其在维护社会稳定中的重要作用。”县长赵丽玲同志多次听取县司法局工作汇报,专门召开县长办公会议研究司法所建设问题,并形成县长办公会议纪要。领导的重视成为理顺司法所管理体制的强大动力。

二、加强沟通协调,形成工作合力

理顺司法所管理体制,选好配齐司法所长,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到组织、编制、人事、财政等多个部门。范县司法局主动征求有关部门的意见和建议,联合有关部门共同制定工作方案。无论是公选公告的起草还是公选方案的确定,乃至整个公选流程,上述部门均全程参与。在县委、县政府统一领导下,司法行政机关牵头,组织、编制、人事、财政等部门积极参与,全力配合,推动了理顺司法所管理体制工作高效有序运转,取得良好效果。

明确任职条件,着眼提高素质

司法所工作人员特别是司法所长的基本素质,决定着司法所工作的长远发展。为此,在公开选拔工作开始之初,范县司法局就明确了七项严格的任职条件,即:思想素质好,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大专以上学历;三年以上工作经历;年龄在45周岁以下;身体健康;具有化解社会矛盾的实际工作能力,善于做群众工作。

    四、广泛宣传动员,扩大社会影响

县司法局联合组织、人事、编制等有关部门多次召开由乡镇党委、政府负责同志参加的动员会,积极宣传从事司法行政工作的重要意义和司法行政工作的美好前景,扩大司法所长公选的社会知晓率,充分调动乡镇公务员参选的积极性。全县招录10名司法所长,截至报名日期,共有29名原在乡镇工作的公务员积极报名。

    五、明确管理权限,畅通成长“出口”

由县区司法局垂直管理的司法所长在提拔重用时处于尴尬位置,县区司法局受职数限制,司法所长提拔出路不宽。有的司法所长长期在乡镇工作,业绩十分突出,但由于人事关系在县局,乡镇无法考核推荐。针对报考人员担心进入司法行政系统之后“出路变窄,进步空间变小”的问题,县司法局反复同组织、人事、编制等部门协商,并报县委、县政府同意,在公选公告中明确提出“体制理顺后,司法局负责人员编制、工资及业务指导,乡镇负责日常管理及相关考核。”这就意味着报考人员进入司法行政系统后,又多了一条进步渠道。进步空间不仅没有变小,反而拓宽了他们的进步空间,从而调动了乡镇公务员参与司法所长公选的积极性。

    六、严格公选流程,确保公平公正

为确保公选司法所长工作的顺利进行,避免各种人为因素的干扰,县司法局严格执行方案规定的各项流程,确保各个环节公平公正。在宣传动员、组织报名阶段,严格按照报名要求,认真审查报名人员填写的报名信息,严格审核相关证件原件,严把报名审查第一关。在资格审查阶段,由县委组织部、人社局等部门把关,对报名公务员的档案、工作经历等一一审查,确保报名公务员的信息真实性。在面试阶段,制定了详细的面试工作方案,全权委托外地专业面试机构进行,面试考题及考官均由外地面试机构提供,面试实行当场打分,现场公布成绩,邀请人大、政协和纪检监察部门进行全程监督,确保选拔工作的公平与公正。

七、加强岗前培训,尽快进入角色

经严格公选,报名的29名同志中有10名同志被选拔为司法所长。为使他们尽快进入角色投入工作,县司法局针对新任所长没有从事过司法行政工作的特殊情况,对其进行了认真的岗前业务培训。培训班上,县司法局班子成员针对自己的分管工作分别介绍了各自的工作要求、工作标准、工作流程等,并且邀请市司法局基层工作科3名同志,就人民调解、安置帮教、社区矫正、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及基层业务报表网上操作等进行了认真讲解。县司法局根据乡镇司法所业务工作职能,印制了各项工作的具体工作流程,为司法所长尽快进入角色奠定了基础。截至目前,公选的10名司法所长已全部交接完毕,上岗到位。司法所长的公选成功受到县委、县政府的充分肯定和社会各界的一致好评。

(基层科  范县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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