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 >> 业务动态业务动态
台前县推行“律师调查令”制度服务
发布时间:2019-11-28 15:01:25    点击:3860次    [关闭本页]

 

台前县推行“律师调查令”制度服务

 

    为提升律师办理案件效率,最大限度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近日,台前县司法局积极与县法院沟通,在全县律师行业推行“律师调查令”,让律师在法律赋予的权限范围内参与案件调查,既节约了司法资源,缩短了案件办理周期,又增强了社会公信力。

台前县司法局对律师使用“律师调查令”做出了明确的规定。一是律师在持证调查时,应主动出示“律师调查令”,并在法律规定的权限范围内调查取证,调查的范围必须符合有关证据规则。二是律师应当在“律师调查令”有效期间调查取证,调查内容必须是与案件待证事实有关的证据。三是律师对持“律师调查令”所取得的证据及信息仅限于本案件诉讼使用,不得外泄及作其他使用。

    “律师调查令”制度的推行,极大地提升了律师代理案件的办案效率。某房地产公司延期交房,致使多名业主不能入住,严重影响了当事人的正常生活,该公司表明对业主给予一定违约金补偿,但该公司对补偿一事一拖再拖。为了避免矛盾激化,尽快了结该起民事纠纷案件,委托律师向台前县法院申请开具了调查令,及时介入对该公司财产的调查。律师持“律师调查令”对被执行人名下账户及交易明细进行了查询。根据委托律师提供的财产线索及调查情況,台前县法院依法对被执行人名下银行账户进行了冻结,扣划资金共计14万元,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做到了案结事了,推动了社会稳定。

(台前县司法局)

Copyright © 2024-2026   版权声明   主办:濮阳市司法局   
政府网站标识码:4109000046   ICP备案号:豫ICP备11010111号-2   
联系方式:0393-4421664   网旗网络|负责网站制作与维护

官方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