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濮阳县司法局加强司法所考核管理实行“重奖重罚”
发布时间:2020-4-10 11:39:24    点击:4291次    [关闭本页]

濮阳县司法局加强司法所考核管理

实行“重奖重罚”

 

今年以来,濮阳县将21个乡镇司法所工作经费每所每年2万元共计42万元全部纳入县级财政预算。濮阳县司法局强化司法所工作考核,优化经费使用分配办法,切实调动司法所工作积极性。每所每月发放基础经费1000元,全年12000元。制定了《司法所考核细则》,按照人民调解、安置帮教、社区矫正、普法宣传、法律援助、信访稳定、信息新闻报道、群众满意度等工作完成情况,对司法所实施百分制量化考核,将司法所分成三类,一类所奖励6000元,二类所奖励4000元,三类所无奖励资金。实行末位淘汰制,每年最后一名、连续两年后三名免去所长职务。因工作不负责任导致社区服刑人员脱管、漏管,发生严重刑事犯罪案件的,实行一票否决。(基层科  濮阳县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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