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丰县司法局大力开展值班律师工作
推进刑事审判阶段法律援助全覆盖
8月3日,全省司法体制改革推进会在郑州召开。会上,清丰县司法局局长李永科以《大力开展值班律师工作 推进刑事审判阶段法律援助全覆盖》为题,在会上作了典型发言。
近年来,清丰县司法局认真贯彻中央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工作精神,探索刑事法律援助工作新路径,服务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取得了显著成效。
一、加强领导,为刑事法律援助工作营造良好环境
刑事法律援助工作是刑事诉讼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关系着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司法人权保障,关系着司法公正。濮阳市司法局和清丰县委、县政府始终将法律援助作为一项重要的民生工程来抓,在法律援助机构编制、人员经费、办公设施及规范化建设等方面给予大力支持。市司法局、清丰县委政法委领导调研司法行政工作时就做好刑事法律援助工作做出指示,提出了明确要求。清丰县委政法委牵头成立了清丰县刑事法律援助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刑事法律援助工作的领导。清丰县司法局围绕推进刑事法律援助全覆盖工作,积极协调县公检法机关,建立刑事法律援助工作机制,形成了“党政领导齐抓共管、司法行政机关牵头负责、相关部门积极参与”的刑事法律援助工作格局,有力地推动了全县法律援助工作的健康快速发展。
二、建立值班律师制度,延伸法律援助触角
中国值班律师制度起源于我省,值班律师制度在维护公平正义、保障司法人权方面发挥着重要的作用,是司法行政机关参与司法体制改革的重要载体,在推进认罪认罚、速裁程序改革,非法证据排除等方面发挥重要作用。2016年河南省法院、检察院、公安厅、司法厅联合发文出台《法律援助值班律师工作规定》,明确了工作标准和程序。近年来,清丰县司法局将值班律师特别是看守所值班律师工作作为法律援助工作重点。
为更好的发挥看守所法律援助工作站人权司法保障功能,2016年6月,清丰县司法局协调公安机关,在全省率先把工作站设在了看守所监区内,完善了相关工作制度,选任了固定的值班律师于每周二、五在工作站值班。看守所法律援助工作站主要服务对象是在押人员,值班律师为在押人员提供一对一法律咨询服务。工作站职能主要有七项。一是开展法律知识讲座,进行普法宣传。制作了刑事法律援助讲座视频定期为在押人员播放;值班律师和看守所人员每周一次对在押人员进行法律宣传,告知在押人员申请法律援助的途径和方法。二是参与新收押人员的入所教育。值班律师配合看守所对在押人员进行入所教育的同时,发放《刑事法律援助告知书》,使在押人员法律援助知晓率达到100%。在押人员有申请法律援助意愿的,看守所工作人员指导其填写《法律援助申请书》,及时转交法律援助中心审查受理。三是为在押人员提供法律咨询、帮助解决法律方面的难题。由看守所负责收集在押人员需要咨询的信息,安排律师对有需求的在押人员提供法律咨询。四是申请变更强制措施。五是引导和帮助在押人员申请法律援助。六是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被讯问时,法律援助律师根据安排到场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七是应急出庭,对于案件事实争议不大、程序简单的刑事案件,实行值班律师应急出庭、担任辩护人。
另一方面,积极发挥法院值班律师办公室诉讼指导功能。清丰县司法局与县法院联合下发了《清丰县人民法院法律援助值班律师制度》,完善法院值班律师工作机制,主要承担为当事人提供法律咨询、诉讼指导、受理法律援助申请并进行初审、落实法律援助与司法救助的对接工作、协助处理涉诉信访案件等职责,极大地方便了群众,在提高诉讼效率的同时增加了司法公信力。
工作站设立以来,值班律师在解答法律咨询、法治宣传教育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为在押人员提供了优质的法律服务,切实保障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合法权益,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南阳、开封、许昌、安阳、焦作等地法律援助中心相继到清丰县法律援助中心考察交流值班律师工作。
三、着力提高刑事辩护率,大力推行刑事审判阶段法律援助全覆盖工作
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落实省高级人民法院、省司法厅《关于加强审判阶段刑事辩护工作的意见》精神,清丰县将共同犯罪案件中其他被告人已经委托辩护人的案件、被告人不认罪或认罪后又翻供的案件、人民检察院抗诉的案件、被告人上诉的案件、被告人申诉且法院立案的案件5种案件纳入通知辩护范围。对被告人及其家属申请刑事法律援助的,取消事项范围和经济困难标准限制。清丰县法院依法保障被告人获得辩护的权利,保障法律援助律师的阅卷权、会见权等权利,认真履行法律援助告知、转交申请通知辩护等职责,对于有可能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被告人没有辩护人的,在被告人不拒绝的情况下通知县法律援助中心为其提供辩护,全力支持刑事法律援助全覆盖工作。
清丰县司法局协调县法院把刑事案件律师辩护率纳入目标考核体系,建立了刑事法律援助工作协调机制;加大刑事法律援助宣传工作力度,让被告人及其亲属能够快速了解如何获得法律援助,从而保障被告人获得辩护的权利。清丰县法律援助中心建立了法律援助志愿律师库,保证刑事法律援助案件能够及时办理;提高刑事法律援助案件补贴标准并及时足额支付,推行案件补贴标准与办案质量相挂钩的差别化案件补贴发放制度,提高办案质量;制定刑事法律援助案件质量评估标准,开展“法律援助质量年”活动,对案件办理过程进行跟踪督查,保障服务质量,办精品案件,切实维护好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合法权益,清丰县法律援助服务质量逐年提升,连续多年实现零投诉。
今年以来,清丰县法律援助值班律师提供法律咨询1700余人次,代写法律文书700份,参加诉前调解80次,化解矛盾纠纷近90件;受理、指引申请法律援助390件,其中看守所转交210件;在未成年犯罪嫌疑人接受讯问时,安排值班律师到场15次。刑事审判阶段全覆盖工作进展顺利,办理刑事法律援助案件315件,较去年同期增长70.3%;全县刑事辩护率达到80%,扭转了长期以来刑事辩护率低的不利局面。值班律师制度的建立和刑事审判阶段法律援助全覆盖工作的推进,降低了刑事法律援助门槛,扩大了法律援助范围和覆盖面,畅通了刑事法律援助渠道,强化了司法行政机关与公检法等办案机关的工作衔接,促进了法律援助工作机制的完善,保障了刑事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刑事侦查、审查起诉、审判各阶段都能及时获得法律援助。
(清丰县司法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