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司法局圆满完成
人民监督员2018-2019年度考核工作
根据《濮阳市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实施办法》和《濮阳市人民监督员考核制度》相关规定,近日,市司法局组织开展了人民监督员2018—2019年度考核工作。31名市人民检察院人民监督员的年度考核已全部完成,共评定出优秀等次人民监督员5名、合格等次人民监督员26名。 一是制定考核方案。参照省司法厅考核方案,下发《濮阳市司法局关于开展濮阳市人民检察院人民监督员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制定《实施方案》、《考核表》和《考核评比细则》,明确了考核对象、考核内容、考核评比方式及结果应用、考核方式及流程。二是突出考核重点。主要考核人民监督员履行监督职责情况、参加培训学习情况、遵法守纪和道德操守情况以及其它加分情况。具体包括:本年度内人民监督员参加所有会议、培训、考试、案件监督评议活动、检务活动以及案例采纳、媒体宣传等其它活动情况。三是严格考核程序。人民监督员书面填写《濮阳市人民检察院人民监督员年度考核表》,提交年度工作总结;司法行政机关完善管理信息系统履职台帐;商请市人大、市中级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市公安局等有关单位和部门进行情况核实;综合履职情况,量化打分,按照得分排名先后,提出考核等次建议;对拟评为“优秀”等次的人民监督员通过市司法局门户网站向社会公示;考核结果通知人民监督员本人、工作单位或居住地基层组织,通报市人民检察院。四是营造宣传氛围。市司法局及时主动将考核的过程和结果在市司法局门户网站和微信公众号、微信群进行宣传,扩大人民监督员制度的社会影响力,树立人民监督员的良好社会现象。(法制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