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濮阳市司法局扎实推进司法行政机关法治政府建设工作
发布时间:2020-4-10 09:38:01    点击:4015次    [关闭本页]

率先垂范  突出重点  示范带动   

——濮阳市司法局扎实推进司法行政机关法治政府建设工作

 

全市司法行政机关机构重组后,市司法局承担推动全市法治政府建设和加强司法行政机关法治政府建设的双重职责。作为法治政府建设的推动者和重要参与者,市司法局率先垂范,突出重点,示范带动,扎实推进司法行政机关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取得积极成效。

建立健全依法决策机制。贯彻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制定市司法局《工作议事规则》,修订《濮阳市司法局工作制度》共计73项,确保决策机制、公务处理规范化。聘任4名法律顾问,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在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行政复议案件调查、社区矫正服刑人员特赦等重要行政行为中的法制把关作用。成立由27名法制工作骨干和律师组成的法律事务咨询小组,确保行政立法、行政复议、行政应诉、法律审核等法律事务办理质量,防范行政风险截止目前,法律顾问共审核办理法律事务30余件,提出意见建议100多条。

深入推进服务型行政执法。作为第一批省级服务型行政执法示范点,市司法局持续以实施行政指导为切入点,以培育示范点抓手,扎实推进了司法行政机关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工作。为确保工作向纵深发展,市司法局在全市司法行政机关确定17个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和行政执法责任制示范点,指导示范点执法职责明晰化、执法程序公开化、执法行为规范化。8月26日至30日,市司法局成立由分管领导任组长的督导检查组,逐一对示范点进行督查,评选出7个优秀示范点,进行通报表扬

深化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加强司法行政机关执法执业规范化建设,细化执法标准,严密执法流程,确保执法执业活动规范化运行。制定《濮阳市司法局关于全市司法行政机关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深化执法规范化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督导全市司法行政机关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下发《关于做好2019年司法行政机关行政执法责任制有关工作的通知》,全面梳理市司法局行政执法权责事项,全面审定行政执法资格,全面推进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促进司法行政机关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新提升

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落实《司法部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管理办法》和《濮阳市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明确法制仲裁科负责司法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和备案工作。凡出台司法行政规范性文件,由起草部门先送局法制仲裁科进行法制,没有经过法制机构审核,局领导不上会研究或不签发文件,及时纠正违法或不当的规范性文件出台。对于以市政府名义发布的规范性文件,按照规定及时向政府备案并做好规范性文件清理、修改工作。截止目前,共审核司法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15件。

提升司法行政机关依法行政能力。认真落实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制定领导干部学法计划,采取法专题讲座和党委中心组会议集中学习两种形式,每年安排法专题学习2次,党委中心组会议学法4次。开展司法行政机关依法行政业务培训,先后举办律师、公证、基层法律服务、人民调解员、人民监督员、司法鉴定人、仲裁员、社区矫正等业务培训班8期,培训人数1000多人次。加强司法行政机关行政执法人员专题培训7月22日,市司法局举办司法行政机关行政执法业务知识培训班,开展行政执法专业法律知识考试,持续提升司法行政机关行政执法人员法律素质和行政执法工作水平。(法制仲裁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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