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濮阳市司法局关于印发《全市司法行政系统文明执法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12-3 11:05:43    点击:5928次    [关闭本页]

 

濮司〔2016〕24号

 

 

濮阳市司法局关于印发《全市司法行政系统文明执法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区)司法局,局属各单位,机关各科室:

现将《全市司法行政系统文明执法活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按照《实施方案》要求,紧密结合本单位、本部门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2016年3月22日

 

全市司法行政系统文明执法活动实施方案

 

    为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不断提升全市司法行政干警文明执法水平,持续提升全市司法行政机关的执法满意度,根据《全省司法行政系统文明执法活动实施方案》(豫司文〔2016〕10号)和市委政法委要求,结合我市司法行政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围绕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方略,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核心,以推进文明濮阳建设为目标,按照“三严三实”要求,在全市司法行政系统持续深入开展文明执法活动,不断提升文明执法水平,加大宣传力度,选树先进典型,积极推动全民守法,为文明濮阳建设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二、主要内容

(一)开展文明执法教育。围绕司法行政机关的职责任务,紧贴司法行政工作实际,组织广大司法行政干警深入学习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及对司法行政工作重要指示精神,认真学习中央、省委、市委政法工作会议精神和全省、全市司法行政工作会议精神;积极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思想政治教育和职业道德教育;广泛开展文明执法、公正执法、廉洁司法教育,始终做到坚定理想信念,坚实为民思想,坚持秉公执法,坚守清正廉洁。

由市局政治部牵头,局机关党委、监察室、法制仲裁和司法鉴定科配合,贯穿文明执法活动全过程。

    (二)开展爱民实践服务承诺活动。加强基层窗口单位建设,研究制定2016年爱民实践服务承诺事项,推出一批新的便民利民措施,不断提升服务人民群众的能力和水平。各单位要认真落实承诺事项,向社会公布,提高群众知晓率,主动接受监督。要从看得见、摸得着的身边事做起,把涉及群众的各种“小纠纷”、“小问题”当成大事,解决好矛盾纠纷化解、困难帮扶救助等与群众生活息息相关的问题。

由市局政治部牵头,法律服务窗口单位和相关单位、部门抓好落实,12月31日前完成。

(三)开展“五个一”服务实践活动。按市委政法委要求,在全市司法行政窗口单位开展以“一张笑脸迎送,一杯热水温馨便民,一次性明白告知,一站式高效办理,一张名片跟踪服务”为主要内容的“五个一”服务实践活动。加强窗口单位的建设和管理,完善“一站式”、“一窗式”、“一条龙”综合服务机制,简化办事程序,提高服务质量,真心实意为群众提供周到、方便、快捷服务。

由市局政治部牵头,法律服务窗口单位和相关单位、部门抓好落实,11月30日前完成。

(四)开展执法司法公开活动。开展“用公开促公正、建设核心价值观”主题教育活动,增强执法司法公开、主动接受监督意识。进一步深化狱务、所务公开,构建开放动态透明便民的阳光执法司法机制,以公开促文明、以透明促廉洁。进一步完善监狱长、强制隔离戒毒所长接待日制度,定期面向社会公开受理咨询情况。进一步建立健全工作制度机制,切实把执法司法公开落到实处。

由市局法制仲裁和司法鉴定科、监狱戒毒管理科牵头,局监察室配合,市监狱、市强制隔离戒毒所以及其它有执法职能的单位、部门抓好落实,12月31日前完成。

(五)开展执法规范化建设活动。加强制度建设,规范执法司法行为,加强执法司法监督,确保执法司法权不越权、不越界、不滥用;规范执法司法权力运行,着力解决司法行政干警履责不力,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以及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等问题,努力提升执法人性化和文明度;加强执法制度建设,规范执法程序,细化执法标准,确保每一个执法司法环节都有刚性约束。加强执法人员培训,继续推进服务型行政执法工作。

由市局法制仲裁和司法鉴定科牵头,相关执法单位、部门抓好落实,12月31日前完成。

    (六)开展“七五”普法活动。把普法宣传与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有效结合,创新普法载体,开展形式多样的法治宣传教育活动,扎实开展“七五”普法活动,为濮阳经济社会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持续深化“法律六进”活动,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充分发挥各级领导干部的示范和引领作用;抓住青少年这个“特殊群体”,增强法治教育吸引力和感染力;依托道德讲堂,开设法治讲座,引导群众依法办事,促使广大人民群众知法懂法守法用法。鼓励司法行政干警和法律服务工作者积极参加社会志愿服务活动,采取“以案说法走基层”的形式,开展有针对性的法治宣传教育。

    由市依法治市办公室牵头,法律服务相关单位、部门和各县(区)司法局抓好落实,12月31日前完成。

(七)深入开展法治城市、法治县(区)、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等法治创建活动。各单位制定符合实际、特色鲜明的法治创建目标和标准,分类指导、全面推进法治城市、法治县(区)、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等法治创建活动,提升法治创建实效。

由市依法治市办公室牵头,各县(区)司法局抓好落实,12月31日前完成。

(八)开展规范化管理达标活动。加强基础设施建设,规范规章制度,扎实开展规范化管理达标活动,进一步增强干警的安全意识、责任意识、纪律意识,纠正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堵塞漏洞,消除隐患。整肃监所内改造、戒治秩序,构建“以防为主、查防结合、全面防控、失职追究”的安全防控工作体系。

由市局监狱戒毒管理科牵头,局监察室、警务督察部门配合,市监狱、市强制隔离戒毒所抓好落实,12月31日前完成。

   (九)开展文明执法评议活动。加强司法行政机关窗口单位文明服务建设,认真开展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加强全系统政风行风建设。为人民群众提供各种便民利民条件,提高服务水平和质量;积极拓宽外部监督渠道,通过邀请人民群众走进司法行政机关、聘请特约监督员、回访案件当事人等方式,广泛听取社会各界对司法行政机关的意见和建议,深入查摆文明执法方面的突出问题,做到即知即改、立查立改。

由市局监察室牵头,相关部门配合,12月31日前完成。

   (十)开展文明执法示范岗、文明执法科室、文明执法干警评选活动。充分发挥典型引领的激励和导向作用,深入挖掘先进典型,广泛宣传先进典型,使广大司法行政干警学有榜样、赶有目标,努力在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形成学习先进、争当先进、赶超先进的浓厚氛围。拟在全市司法行政机关开展文明执法示范岗、文明执法科(股)室、文明执法干警评选活动(具体评选办法另行通知)。

由市局政治部牵头,法制仲裁和司法鉴定科配合,全市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及其干警参与,11月30日前完成。

三、具体要求

“践行价值观、文明我先行”主题系列活动是文明濮阳建设的重要载体,文明执法活动是重要组成部分,全市司法行政机关要结合本单位、本部门工作实际,切实把这项活动摆上重要议程,持续深入推进,确保抓出实效。

(一)强化组织领导。市局成立由局长任组长,其他局领导任副组长,局机关各部门负责人及监狱戒毒政工科长为成员的文明执法活动领导小组,负责对全市司法行政系统文明执法活动的组织实施。各单位要结合本单位实际,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保障活动的顺利开展。

(二)切实抓好落实。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各单位、各部门要按照活动方案的要求,结合本单位、本部门工作实际,采取扎实有效的工作措施,认真组织开展好文明执法活动,把各项任务部署好、落实好,确保取得人民满意的效果。

(三)搞好统筹兼顾。要把开展文明执法活动与抓好业务工作结合起来,与文明创建、法治创建工作结合起来,与“十佳服务先进单位”、“二十佳服务标兵”争创活动结合起来,确保两手抓、两不误、两促进,以出色的工作检验活动成效。

(四)加大督查力度。市局成立由局监察室和活动办人员组成的督查组,对全市司法行政系统活动开展情况进行全面督查和指导,适时进行督查暗访,定期通报,推动活动深入开展。

(五)抓好宣传引导。市局成立由新闻宣传和司法考试科牵头的宣传组,负责全系统文明执法活动的宣传工作。各单位要充分运用各种媒体,大力宣传文明执法活动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宣传活动中涌现出来的先进典型,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各单位制定的活动方案和负责活动的分管领导及联络人、职务、联系方式请于3月30日前以纸质版方式报局活动办公室。以后各单位文明执法活动开展情况请于双月份15日前以电子版的方式报送市局活动办公室。

联系人:李绍栋 李贵轩

联系电话:0393-6681205

电子邮箱:pyssfjzzb@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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