濮司〔2016〕15号
濮阳市司法局关于
给予市监狱狱政科嘉奖的决定
(2016年3月10日)
市监狱狱政科始终把安全稳定放在首位,不断强化狱政管理工作职能,实行定岗、定位、定责,做到值班到岗、带班到位、跟班到点,确保三大现场不脱管,不失控。强化狱政管理,开展规范化监区创建活动,为确保监狱持续安全稳定和现代化文明监狱建设做出了突出贡献。在纪念抗战70周年、国庆节和十八届五中全会期间,开展了“安全保卫期”监管安全专项行动,清查“违禁品、违规品”专项行动,严厉打击暴力恐怖活动。加强日常巡查,协调各业务部门开展集中大型安全隐患排查活动10余次、临时突击检查50余次,共清查出隐患10处,立整立改8项。
为鼓励先进,促进工作,经局党委研究决定,给予市监狱狱政科嘉奖。
全市各级司法行政机关要以市监狱狱政科为榜样,履职尽责,锐意进取,在工作中再出新成绩,再创新辉煌,努力开创我市司法行政工作新局面。
濮阳市司法局办公室 2016年3月10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