濮阳市司法局
2009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2009年以来,市司法局坚持以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三中和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和市委、市政府的安排部署,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健全制度,搞好监督,以加强对行政权力运行过程的监督为重点,以提高行政能力和公信度为目标,全面深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有力地促进了各项工作的开展,维护了广大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现将一年来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如下:
一、工作基本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截至2009年底,全年共编发《濮阳司法行政信息》、《狱所要闻专报》109期,市委、市政府、省司法厅、市政法委共采用我局信息171条。其中在市政府门户网站公开信息116条,在省政府门户网站公开信息8条。信息工作3次被市领导批示,2次被市政府《政府工作快讯》专期采用,再2次被省政府《政务要闻》专期采用,实现了3次突破。我局被评为2009年底“全市政务信息工作先进单位”。
(二)依法申请公开政府信息
2009年,我局未接到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信函、电报、传真及电子邮件等书面申请,未因申请政府信息公开引起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案件发生。
(三)制度建设情况
1.建立领导和工作机构。切实加强领导,落实责任,成立了由局党委书记、局长杨炳立为组长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确定办公室作为本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主管部门,负责推进、指导、协调、监督全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各科室(中心)为协办科室,选派专人负责该项工作,保证本局政府信息公开切实有效进行。局党委坚持把政府信息公开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为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促进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营造科学发展的良好环境,着眼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的长效机制,加强领导,精心实施,使政府信息公开成为一种自觉的意识和行为。
2.建立相关工作机制。我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建设,努力健全配套规章制度,改进检查监督方式,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各项措施,促进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深入开展。建立了依法申请公开具体工作流程,完善了政府信息公开制度,采取网上或电话咨询方式,以及在局机关及其所属行政服务中心窗口增设依法申请公开受理点等措施,明确分工、细化步骤、优化流程,确保政府信息及时主动公开,信息公开申请及时办理反馈。
3.编制发布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汇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市政府的要求,编制了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将各项政务公开制度汇编成册。
4.完善本局政府信息发布渠道。充分发挥政府网站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第一平台的作用,积极发布主动公开的工作信息,并及时听取公众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意见和建议,以利改进工作。
二、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2009年,虽然我局做了大量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也取得一定的成绩,但与市委、市政府要求相比,还有一定的差距,在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还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主要是,信息公开意识不强和公开制度不够健全等,这些都需要我们在以后的工作中下大力气加以改正和提高。
三、2010年的工作打算
2010年,我们将按照市委、市政府的要求,继续大力推进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通过继续强化组织领导,加强调查研究,努力探索政府信息公开的新办法、新举措,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质量和效益,促进司法行政各项工作不断发展进步。主要是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一是规范本部门公开程序,对公开的政府信息实行严格的保密审查。对不能确定是否公开的政府信息,报有关部门审批。二是加强政务公开制度建设,强化信息公开意识。三是加强工作人员的培训,不断提高工作的整体水平。
二○一○年三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