濮阳市司法局
关于2011年国家司法考试申请授予
法律职业资格的公告
2011年国家司法考试成绩已于于11月18日上午8时公布。根据司法部、省司法厅的有关要求,现将濮阳市2011年国家司法考试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合格分数线
国家司法考试合格分数线为360分,放宽报名学历条件地方(我市辖区濮阳县、范县、南乐县、台前县)合格分数线为315分。
二、 申请法律职业资格证书需要提交的材料(复印件使用A4纸张)
(一)A类证书
1、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3份(正反面需同时复印在一张A4纸上);
2、高等学校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3份;
3、学历验证材料:
凡申报法律职业资格人员均需提交相关学历验证材料(两种方式可任选一种):一是进行学历证书网上查询。可以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进行查询,同时打印学历查询结果3份;二是提供由“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出具的《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原件及复印件3份;
持港、澳、台地区或国外高等学校学历(学位)证书的,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3份。
4、2011年国家司法考试成绩通知单原件及复印件3份(未收到成绩单的考生,可在资格申请时现场领取);
5、2011年国家司法考试准考证主证原件及复印件3份;
6、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无因故意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证明(政法机关在职人员可出具本单位政工部门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3份;
7、报名采集的照片4张(2寸大小,46mm×32mm),数码照片文件可直接从网站下载(下载方式:http://www.pyccad.gov.cn/sk/网报号.jpg),也可直接到市司法局新闻宣传和司法考试科拷贝。外省转入考生采集照片模糊的需提交近期同一底片大2寸(46mm×32mm)免冠彩色(蓝底)证件照片4张(不得着制服,照片正面露出额头、双耳、双眉,着装得体大方)。
(二)B、C类证书
1、提交同A类证书相同的所有材料;
2、提供本人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3份(户口簿是打印版并编有户号、人号,户口本首页与本人所在页需同时复印在一张A4纸上)。
(三)证书类型升级
1、已取得法律职业资格人员不得再次申请同类资格;
2、证书类型升级人员在本次申请资格时除提交以上所需材料外,须将已颁发的法律职业资格证书(正、副本)交回。
三、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申请受理时间、地点
1、时间:根据省司法厅统一安排,濮阳市受理申请时间为12月16日至12月21日(周日休息),外省转入考生申报时间延长至12月23日。工作时间为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2、地点:濮阳市司法局6楼新闻宣传和司法考试科。
四、在我市报名参加考试的外省籍B、C类证考生,请本人携带有效身份证、准考证主证、成绩单于12月16日至20日到我局办理报名材料调转到户籍所在地的确认手续。
五、在外省参加考试、户籍在我市的B、C类证考生,请到报名考试地办理转档手续。本人携带报名档案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我局进行资格申请。未调转报名档案的考生我局不予受理。
六、普通高校2012年应届本科毕业生参加国家司法考试达到合格分数线的,在取得毕业证书后提出授予法律职业资格申请。具体时间和要求另行通知。
七、资格申请时须本人办理,不得委托他人代办。在规定期限内未提出申请的,视为自行放弃,不再另行办理。
八、申请时提交审验的身份证等所有原件须留下,待省司法厅审验后退回本人。退回原件的时间请于2012年1月4日以后登录濮阳市司法局网站查询或电话咨询(6681039 6681109)。
濮阳市司法局
二〇一一年十二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