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 记 信 息 情 况 |
单位名称 |
濮阳市法律援助中心 |
事 证 号 |
141090000327 | ||||||||
法定代表人 |
潘曙光 |
举办单位 |
濮阳市司法局 | |||||||||
单位住所 |
濮阳市开州路中段 | |||||||||||
宗 旨 和 业务范围 |
提供法律服务,维护当事人权益与法律公正。辖区内经济困难者减免费用法律援助提供经济困难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减免费用法律援助提供 | |||||||||||
经费来源 |
财政补助收入 |
开办资金 |
3.4万元 | |||||||||
资质许可 |
(业务范围不涉及资质认可事项的单位填无) | |||||||||||
变更登记 情况 |
法定代表人变更,变更前:杨云 变更后:潘曙光 | |||||||||||
编制情况 |
上年末 |
6 |
从业人数 |
上年末 |
11 | |||||||
本年度 |
6 |
本年度 |
11 | |||||||||
受到的奖惩 |
无 | |||||||||||
依 法 年 度 检 验 检 查 信 息 |
(一)2012年度开展业务活动情况; 2012年度,我单位在濮阳市司法局领导下,认真贯彻《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和有关法律、法规、政策,按照核准登记的业务范围开展活动,主要做了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提前准备精心谋划。为积极推动我市法律援助工作迈入先进行列,我中心于2011年底就结合工作情况初步制定了《2012年工作思路》,并在第一时间结合省厅2012年法律援助工作安排,制定下发了《2012年濮阳市法律援助工作要点》,确定了今年的工作任务和目标; 二是完成的任务 第一,继续加大宣传力度,有效提升法律援助知晓率。一是利用春节期间在全市范围开展了“法律援助送温暖”的专项宣传活动,二是紧密结合“走基层”活动工作要求,组织法律援助志愿者到单拐村、炉里村开展了八次法制宣讲活动,受到了群众的热烈欢迎;三是积极参加了市妇联组织的“三八”妇女儿童维权周、市残联组织的“助残日”等专题宣传活动;四是为庆祝《河南省法律援助条例》颁布十周年,于 5月份作为牵头单位组织开展了以“倾情法律援助 勇担社会责任”为主题的进社区宣传活动,并积极参加了我局11月份“进社区,进乡村”法律援助主题宣传活动。 五、存在的问题及整改措施 在工作运行过程中,存在工作作风不踏实,业务熟练程度不够的情况,根据实际情况,我中心下一步将高标准严要求地开展工作,落实具体措施,使我中心的各项工作有新的突破。 | |||||||||||
依 法 年 度 检 验 检 查 信 息 |
(二)变更登记的执行情况; 法定代表人变更,变更前:杨云 变更后:潘曙光 (三)资产负债及损益情况 无 (四)绩效和受奖惩情况; 无 (五)涉及诉讼情况; 无 (六)社会投诉情况; 无 (七)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需要社会公众广泛知晓或者参与的等重大信息; 无 (八)其他需要公开的情况。 无 | |||||||||||
经 费 收 支 情 况 |
上年度结余 (万元) |
本年度收入(万元) |
本年度结余(万元) |
本年度支出(万元) | ||||||||
合计 |
其中,财政收入 |
合计 |
其中,人员经费 | |||||||||
0 |
50 |
50 |
0 |
0 |
50 | |||||||
2012年度 年检结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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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公开途径 |
濮阳市司法局网站 http://www.pyssfj.gov.cn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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