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濮阳市司法局关于2012年国家司法考试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的公告
发布时间:2019-12-3 11:04:32    点击:6126次    [关闭本页]

2012年国家司法考试成绩已于于1122公布。根据司法部、省司法厅的有关要求,现将濮阳市2012年国家司法考试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合格分数线

国家司法考试合格分数线为360,放宽报名学历条件地方(我市辖区濮阳县、范县、南乐县、台前县)合格分数线为315分。

二、 申请法律职业资格证书需要提交的材料(复印件使用A4纸张)

(一)A类证书

1.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3(正反面需同时复印在一张A4纸上)

2.高等学校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3份;

3.学历验证材料:凡申报法律职业资格人员均需提交相关学历验证材料(两种方式可任选一种):一是进行学历证书网上查询。可以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进行查询,同时打印学历查询结果3份;二是提供由“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出具的《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原件及复印件3份;

持港、澳、台地区或国外高等学校学历(学位)证书的,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3份。

42012年国家司法考试成绩通知单原件及复印件3份(未收到成绩单的考生,可在资格申请时现场领取);

52012年国家司法考试准考证主证原件及复印件3份;

6.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无因故意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证明(政法机关在职人员可出具本单位政工部门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3

7.报名时采集的照片5张(2寸大小,46mm×32mm),照片电子版可以在网上资格申请时直接将本人照片下载,也可到市司法局新闻宣传与司法考试科拷贝。外省转入考生采集照片模糊的,需提交近期同一底片大2寸(46mm×32mm)免冠彩色(蓝底)证件照片5张(不得着制服,照片正面露出额头、双耳、双眉,着装得体大方);

8.如需勘误信息,附相关证明材料及复印件。

(二)BC类证书

1.提交同A类证书相同的所有材料;

2.提供本人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3份(户口簿是打印版并编有户号、人号,户口本首页与本人所在页需同时复印在一张A4纸上)。

(三)证书类型升级

1.已取得法律职业资格人员不得再次申请同类资格;

2.证书类型升级人员在本次申请资格时除提交以上所需材料外,须将已颁发的法律职业资格证书(正、副本)交回。

三、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申请受理时间、地点

1.时间:根据省司法厅统一安排,濮阳市受理申请时间为12161225(周日休息),外省转入考生申报时间延长至1227。工作时间为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2.地点:濮阳市司法局6楼新闻宣传和司法考试科。

四、其他事项

1在外省参加考试、户籍在我市的BC类证考生,请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我局进行资格申请。

2普通高校2013年应届本科毕业生参加国家司法考试达到合格分数线的,在取得毕业证书后提出授予法律职业资格申请。具体时间和要求另行通知。

3资格申请时须本人办理,不得委托他人代办。在规定期限内未提出申请的,视为自行放弃,不再另行办理。

4申请时提交审验的身份证等所有原件须留下,待省司法厅审验后退回本人。退回原件的时间请于201319以后登录濮阳市司法局网站查询或电话咨(0393-6681039 0393-6681109)。

 

      濮阳市司法局

一二年十二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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