濮阳市司法局
关于做好春节期间安全稳定工作的通知
各县(区)司法局,局属各单位,局机关各科室:
2014年的春节即将来临,为确保春节期间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安全稳定,现就春节期间的安全稳定工作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春节期间的安全稳定工作
全市司法行政系统要充分认识做好春节期间安全稳定工作的重要性,把安全稳定工作作为当前的一项重要任务来抓,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全面认真地安排部署好节日期间的安全稳定工作。要从本系统的实际出发,切实履行职能,积极开展工作,加强领导,严格管理,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全面做好节日期间的各项工作,努力维护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努力创造安定和谐的社会环境。
二、做好春节期间值班工作
要严格执行节日值班制度,保证24小时有人值班。各单位领导要亲自带班,严格岗位责任制,值班人员不得擅离职守,重要部门和要害部位要重点防范,双人双岗。市监狱要严格执行有关安全稳定规定,要加强值班巡逻,尤其是夜间巡逻。要及时妥善处理各种突发事件,紧急、重大情况要及时请示报告。节日期间,各单位除固定值班车辆外,其他公务车辆集中封存,非紧急情况不准动用,严禁公车私用;紧急情况下动用公车,必须请示单位一把手。
三、夯实基层安全稳定工作基础
全市各级司法行政机关要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坚持以人为本,把“执法公正、服务为民”的要求落实到各项工作中去。要充分发挥人民调解的作用,认真开展好人民调解工作,抓住春节期间的有利时机,积极化解民间矛盾纠纷,特别是婚姻、家庭、邻里、消费等多发性纠纷,促进家庭、邻里关系的和睦。要认真做好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工作,为解决拆迁、拖欠农民工工资等影响群众生活的问题,提供及时高效的法律服务。要做好社区矫正人员管理和安置帮教工作,对社区矫正人员要做到“行知去向,动知轨迹,违规行为及时提示”;落实相关帮扶政策,帮助解决刑释解教人员生活困难。要做好本系统、本部门的信访工作,争取早办结案件,早解决问题,减少当事人不必要的负担。要组织广大司法行政干警和法律服务工作者开展“法律进社区”、“法律进乡村”活动,组织好法治文艺节目,进一步丰富节日期间人民群众的文化生活。要利用节日期间农民工返乡的有利时机,认真开展形式多样的法制宣传活动,提高农村群众的法制观念和法律意识,引导农村群众过一个积极、健康、向上的节日,为消除封建迷信、打击黄赌毒等丑恶现象营造良好的法治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