濮阳市司法局 2015年度部门预算说明 一、基本情况 濮阳市司法局主要负责全市司法行政工作,担负着管理监督指导全市法制宣传、依法治理、律师、公证、基础法律服务、法律援助、司法考试、司法鉴定、人民调解等工作职能,内设办公室、政治部、基层工作科、等10个内设机构,下属市依法治市办公室、市监狱、市戒毒所3个副县级单位和市中信公证处、市法律援助中心、市司法局机关后勤服务中心3个正科级单位。 一、 公开2015年度预算收支情况 (一) 收入支出预算总体情况 2015年度预算收入总计877.188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877.188万元。 2015年度预算支出总计877.18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64.188万元,项目支出113万元。全部是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细化情况 201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877.188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支出694.873万元。主要用于行政运行581.873万元,基层司法业务5万元,律师公证管理51万元,法律援助50万元,司法统一考试2万,仲裁2万元,其他司法支出3万元。 2、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支出182.315万元。 (三)2015年预算基本支出共计764.188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507.673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74.2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82.315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1、因公出国费预算0万元。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没有变动。包括单位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无公务用车购置费。 2016年我单位财政拨款开支运行维护费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3辆。 3、公务接待费预算15万元。 2015年“三公”经费预算逐渐降低。 二、 依申请公开内容 除上述内容之外,对于社会公众依照国务院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提出的申请公开内容,由各部门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有关规定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