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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委宣传部 市司法局 市依法治市办公室关于开展2009年全国法制宣传日宣传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12-3 11:00:05    点击:6900次    [关闭本页]

各县(区)委宣传部、司法局、依法治县(区)办公室,市直各单位,驻濮各单位:

今年“12·4”法制宣传日,适逢新中国成立60周年及依法治国基本方略载入宪法十周年。认真组织开展好今年的“12·4”全国法制宣传日活动,大力宣传新中国成立60年来社会主义法制建设的光辉历程和辉煌成就,大力宣传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在全社会弘扬法治精神,营造法治氛围,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根据省委宣传部、省司法厅、省依法治省办公室通知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市委宣传部、市司法局、市依法治市办公室就开展200912·4全国法制宣传日宣传活动进行了研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2009年“12·4”全国法制宣传日宣传活动的主题是:“加强法制宣传教育,服务经济社会发展”。 

二、时间安排 

从11月中旬开始到12月中旬结束。 

三、主要任务 

各县(区)、各部门要结合实际、创新形式,丰富内容,创造性地开展宣传活动。在形式上,既要运用好党委中心组学法、法制讲座、法律咨询、法制展览、法律知识竞赛、法制宣传栏等传统方式,又要探索新途径,拓展法制宣传公益活动、网络法制宣传、手机信息法制宣传等手段和渠道,切实增强宣传效果。在内容上,要大力宣传我市贯彻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推进依法治市进程的辉煌成就和成功经验;大力宣传宪法和国家基本法律制度;积极开展与经济和社会发展密切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进一步加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使“12·4”全国法制宣传日活动成为法制宣传教育、传播法律知识的重要渠道,成为弘扬法治精神、营造法治氛围的重要舞台。

四、活动安排

(一)集中组织一次领导干部学法用法活动。11月下旬,各县(区)、市直各部门都要集中组织一次领导班子中心组学法活动。学习内容为:9月2日全国普法办主任、司法部部长吴爱英推进领导干部学法用法提高依法执政能力”全国电视讲话;《中共河南省委、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在全省开展法治城市、法治县(市、区)创建工作意见》文件(豫文〔2009〕138号);参考《全省公务员学法用法简明读本》,突出抓好加强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学习教育。(此项工作由各县(区)、各单位宣传部门负责落实。)

(二)扎实开展“法律六进”活动。“12·4”活动期间,各县(区)、各部门都要结合实际,组织开展“法律进乡村、进社区、进企业、进学校、进机关、进单位”活动,通过设立咨询台、展板,开展法律咨询、赠送法律服务卡等形式,帮助广大群众解决身边的法律问题。(此项工作由各县(区)依法治理办公室、各单位法制部门负责落实。)

(三)举办“12·4”全国法制宣传日主题宣传活动。12月4日,市直各部门在市人民路市委、市政府大门两侧组织开展“法制宣传一条街”活动。通过制作宣传展板、设立咨询台、散发法制宣传资料等形式,营造浓厚的学法用法氛围。(此项工作由市依法治市办公室牵头,市直各单位负责落实。)

(四)组织开展“法治濮阳”系列宣传报道活动。12月4日,《濮阳日报》刊发市领导署名文章,濮阳电视台播放市领导“12·4”活动答记者问。濮阳人民广播电台,濮阳电视台开辟专栏或制作专题节目,宣传报道“12·4”活动开展情况。同时,积极参加全省法制文艺汇演,进一步推进我市法治文化建设。(此项工作由市委宣传部牵头,市依法治市办公室协助,《濮阳日报》、濮阳人民广播电台、濮阳电视台落实。)

(五)认真做好全市公务员法律知识考试考核工作。“12·4”期间,我市将对全市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法律知识考试进行统一组织评卷;对县(区)、市直各单位科级以下(含科级)公务员法律知识考试组织、报送成绩等情况进行抽查,对未参加考试人员进行统一补考,对考试不及格人员要进行法律知识培训;建立《普法合格证》制度,对考试成绩不合格者,年度考核不得确定为优秀等次。(此项工作由市委组织部、宣传部,市司法局、市人事局,市依法治市办公室落实。)

(六)集中开展一场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活动“12·4”活动期间,全市各大中小学校都要组织一场有针对性的法制课。法制课可采取班会,模拟法庭,聘请法制副校长讲课等形式,重点提高青少年法律意识和依法保护自我的能力。(此项工作由各县(区)司法局、市教育局、市油田教育中心负责落实。)

(七)开展青少年网上答题和电视大活动。动员全市青少年积极参与网上答题活动,组织开展全市青少年法律知识电视大赛活动。“12·4”期间,濮阳电视台、中原油田电视台、各县(区)电视台要集中播放 “‘学法守法用法,建设美好祖国’ 濮阳市‘中原油田’杯法律知识电视竞赛”录播节目,在全市掀起青少年学法守法用法高潮。(此项工作由市依法治市办公室牵头,各县(区)司法局、中原油田依法治理办公室落实。)

(八)开展“法制短信进万家”活动。“12·4”活动期间,全市移动、联通、电信等通讯部门要通过发送手机法制短信开展法制宣传活动。(此项工作由市移动公司、市联通公司、市电信公司负责落实。)

各县(区)、各单位、驻濮单位可参照本通知,结合实际,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法制宣传活动。

五、工作要求

(一)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要紧紧围绕全市工作大局,精心组织“12·4”系列宣传活动,认真抓好落实,为有效应对国际金融危机、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服务,努力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维护社会和谐稳定营造良好的法治氛围。

(二)坚持面向基层、服务群众。进一步强化以人为本的理念,结合不同人群的特点和需要,开展有针对性的法制宣传教育。要把“12·4”法制宣传与“法律六进”活动有机结合,深入基层社区、农村和单位,把法律知识和法治精神送进千家万户。要继续通过法律咨询、赠送法律服务卡、法制宣传志愿者活动等,帮助广大群众解决身边的法律问题,引导群众参与法治实践,依法开展生产生活和维护合法权益。 

(三)切实加强领导,提供保障。各县(区)、各部门要高度重视“12·4”全国法制宣传日活动,紧紧围绕活动主题,结合本地、本部门实际情况和特点,制定活动实施方案,确保实际效果。要整合社会资源,充分利用社会力量支持和参与“12·4”全国法制宣传日活动,形成工作合力,提升宣传效果。

各县(区)、市直各部门开展本次活动的方案及落实情况要及时报市依法治市办公室。

联系人:任国锋  联系电话:6681036(传真)  

电子邮箱:pyzhishiban@sohu.com

附件:《市直单位参加“12·4”活动悬挂横幅的单位、位置、内容一览表》

关于开展2009年全国法制宣传日宣传活动的通知.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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