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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委宣传部 市司法局 市依法治市办公室关于组织开展“法治濮阳龙乡行”新闻采访集中宣传活动方案
发布时间:2019-12-3 11:00:05    点击:7031次    [关闭本页]

2010年是“五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检查验收年,为全面反映贯彻落实“五五”普法依法治理规划取得的巨大成就,积极配合全国开展“‘五五’普法神州行”、全省开展“法治河南中原行”媒体集中采访活动,在全社会营造依法执政、依法行政、依法办事的法治氛围。根据市委、市政府下发的《濮阳市2010年依法治市工作要点》(濮办[2010]号)文件要求,市委宣传部、市司法局、市依法治市办公室研究决定在全市开展“法治濮阳龙乡行”新闻采访集中宣传活动现制定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届三中、四中全会和市委五届十次、十一次全会精神,全面落实市委、市政府印发的“五五”普法依法治理规划和市人大常委会作出的《关于进一步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理工作的决议》,充分发挥广播、报刊、电视、互联网等大众传媒在全民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中的重要作用和独特优势,弘扬法治精神,传播法治理念,为促进科学发展、构建和谐社会、加快法治濮阳建设营造良好的法治氛围。

    二、组织领导

    为做好“法治濮阳龙乡行”新闻采访集中宣传活动,成立宣传活动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依法治市办公室。

    主  任:杨炳立 市司法局党委书记、局长

副主任:崔清林 市委外宣办、市政府新闻办主任

        袁文峰 市司法局党委委员、市依法治市办公室主任

    成  员:陈建波 市委宣传部新闻科科长  

            王壮凯 市依法治市办公室副主任

            韩增杰 市依法治市办公室副主任

            赵宝梅 市司法局宣传教育科科长

三、宣传重点

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围绕深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集中宣传宪法和国家基本法律法规,宣传各级党委、人大、政府、政协对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理工作的重视、关心和支持,宣传“五五”普法依法治理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中取得的突出成效,宣传法治城市、法治县(区)、民主法治村、民主法治社区、依法行政示范单位、依法治校示范单位、诚信守法企业创建等依法治理工作取得的突出成效,宣传青少年法制教育工作取得的成效,宣传“五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成功经验和先进典型,为“五五”规划实施检查验收、推进规划任务全面落实、顺利启动“六五”规划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四、宣传步骤

宣传活动按照统一筹划、分级负责、配合重点、集中宣传的原则组织实施,既要保证宣传活动有条不紊、有序进行,又要注重声势、形成高潮,力求达到良好社会效果。

    第一阶段(4月1日一4月20日):制定方案,做好准备。各县(区)、各部门要根据省、市有关要求,结合各县(区)、各部门实际,及时制定方案,加强沟通协调,作出安排部署。要深入挖掘、广泛收集、及时提供新闻线索和文字、图片、视频资料等宣传素材,为媒体开展宣传报道创造条件。前期材料的搜集,主要包括领导干部、公务员、企业经营管理人员、青少年学生、农民等普法重点对象学法用法的典型;各县(区)、各部门依法执政、依法行政、依法办事方面的典型;法治县(区),民主法治村、民主法治社区、依法行政示范单位、依法治校示范单位、诚信守法企业创建等依法治理工作典型;各地创新工作方式、不断扩大法制宣传影响力并取得实际效果的典型。

    第二阶段(4月一10月):配合检查验收,展示普法依法治理成果。配合中央、省、市检查验收工作,组织开展“法治濮阳龙乡行”新闻采访宣传活动,总结经验,宣传典型,展示成果,推进工作。在宣传方法上要充分利用各种宣传手段,分重点分时段宣传工作成效,在重点播出时段、重点版面,通过开辟专访、专栏、专版、专题、系列报道,制作出高质量的节(剧)目等多种形式进行集中宣传报道,达到“在宣传活动中普法,在普法中开展活动”的效果,更好地推动“五五”规划确定的各项任务的完成。

    第三阶段(11月一1 2月):扩大影响,形成高潮。要把第十个“12·4”全国法制宣传日活动,做大做强,努力营造浓厚的法治氛围,把集中采访宣传活动推向高潮。

    五、活动要求

    (一)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区)、各部门要从加强法治濮阳建设,推进科学发展、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高度,重视、支持、配合本次活动。要确定活动的组织机构,明确专人负责,确保采访宣传活动取得扎实效果。要切实配合好中央、省主要新闻媒体的采访和宣传报道工作,把“‘五五’普法神州行”、“法治河南中原行”、“法治濮阳龙乡行”新闻媒体系列宣传活动有机结合起来,抓好协调配合,积极创造必要条件,加强协作,扩大影响,更加广泛、更加有效地展示法治濮阳建设的成就。

    (二)加强协调,切实做好宣传策划。各县(区)、各部门要加强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高标准、高质量地做好宣传策划,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宣传活动方案,确定宣传重点,细化宣传措施,认真抓好组织实施,并于2010年4月30日前,将本地、本部门配合开展“法治濮阳龙乡行”新闻采访集中宣传活动具体方案报市依法治市办公室。

    (三)加强沟通,切实做好信息交流。各县(区)、各部门要采取多种形式,加强对活动开展情况的沟通和信息交流,及时将重要活动的开展情况和重要新闻宣传线索等报市依法治市办公室。市依法治市办公室将根据各县(区)、各部门提供的宣传报道线索,确定宣传报道重点,与有关部门共同协调,适时组织省、市级媒体进行集中采访和深度报道,努力把最具典型性、代表性的经验和做法在全国、全省、全市宣传出去,展示出去。

    联系人:韩增杰  任国锋

联系方式:66810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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