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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司法局贯彻落实市委五届四次全体(扩大)会议精神
发布时间:2019-11-28 15:19:11    点击:6033次    [关闭本页]

2007年12月28日,市司法局召开党委会,传达贯彻了市委五届四次全体(扩大)会议精神。会议认真学习了吴灵臣书记、梁铁虎市长在市委五届四次全体(扩大)会议上的讲话,决定采取七项有力措施贯彻落实市委五届四次全体(扩大)会议精神,做好2008年工作。

一是切实加强队伍建设。以学习贯彻十七大精神为契机,全面加强司法行政队伍建设。切实抓好领导班子建设,始终坚持把思想政治建设放在首位。切实加强司法行政队伍教育管理,确保严格、公正、文明执法。坚持从优待警,不断改善执法执业环境。认真做好教育培训工作,全面提高司法行政干警、职工和法律服务工作者的思想政治和业务素质。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努力形成具有我市司法行政特色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

二是牢固树立公平正义的理念。通过严格、规范、文明执法,改善监管改造条件,使罪犯、劳教人员的人权得到保障;通过开展普法依法治理,使群众的民主权利得到落实,损害群众切身利益的突出问题得到解决;通过加强基层司法行政工作,使群众都能获得方便、快捷的法律服务;通过完善法律服务网络和经费保障机制,使更多的困难群众得到法律服务。

    三是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不断规范监狱、劳教机关的执法行为,促进执法公正;加强对法律服务市场的监管,严格依法行政;积极推进地方、行业、基层依法治理。

    四是提升法制宣传教育能力。充分发挥人民群众在法治建设中的主体作用,通过扎实有效的开展“五五”普法工作,在全社会倡导崇尚法律的观念,引导群众依法表达利益诉求。

五是提升法律服务能力。通过政策引导、行业监管等方式,大力发展法律服务业,适应和谐、法治、平安濮阳对法律服务市场的需求。

六是提升法律援助能力。加强法律援助机构建设、队伍建设、制度建设和职业道德建设,引导律师积极参与法律援助,为有效开展法律援助工作提供保障。

七是全面加强基层基础建设。进一步加强司法所建设,加快推进第三批国债建设项目,确保我市司法所按期按照规定的标准圆满完成建设任务。坚持建设、管理和工作并重,努力将司法所建设、管理和工作提高到一个新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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