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全市国债投资建设的44个司法所,除3个所因乡政府搬迁等原因暂缓建设外,其余41个所已全部建成,超出计划1536平方米,争取市、县、乡配套资金157.48万元。在1月15日召开的全省司法行政工作会议上,台前县司法局、清丰县司法局分别被省司法厅表彰为全省基层司法所建设优秀县(区)司法局、全省基层司法所建设先进县(区)司法局,分别奖励轿车、面包车1辆。
(基层科 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