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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濮阳市在全国率先开展“普法义务咨询日”活动
发布时间:2019-11-28 15:18:57    点击:6061次    [关闭本页]
河南省濮阳市在全国率先开展 “普法义务咨询日”活动         河南省濮阳市在全国率先开展“普法义务咨询日”活动。5月28日,在河南泽民律师事务所门前广场举行了“普法义务咨询日”活动启动仪式,副市长郑实军在启动仪式上讲话,市四大班子领导出席了启动仪式并揭牌,全市各县区委宣传部、县区司法局主要负责同志、首批“普法义务咨询日”接待单位负责人等100余人参加了启动仪式。“普法义务咨询日”活动规定在每月第二个星期四,全市各级法律服务机构、公证机构和各律师事务所为全市人民群众免费提供法律咨询,不得收任何费用。      为全面贯彻落实“五五”普法依法治市规划,充分调动全市法律服务机构的法律资源参与到法制宣传教育中来,变不定期普法为经常性普法,从而在全社会形成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濮阳市委宣传部、市司法局、市依法治市办公室决定在全市开展“普法义务咨询日”活动。开展此项活动,同时也是司法行政系统践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加强政风行风建设的创新实践,是落实“政法工作就是让群众满意”工作目标的具体体现。       为切实有效地开展“普法义务咨询日”活动,濮阳市委宣传部、市司法局、市依法治市办公室共同制定了《濮阳市“普法义务咨询日”工作制度》,规定各接待单位在醒目位置公布服务承诺和监督举报电话;在咨询日当天要设立专门的咨询台;法律服务人员要挂牌上岗;接待群众要热情周到,解答咨询要耐心细致;咨询接待要有登记、要有咨询群众填写的意见栏等。“普法义务咨询日”当天,群众可以就近到市、县区司法局及市律师协会、市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协会选定的各律师事务所、公证处和基层法律服务所的办公地点进行法律咨询,咨询不收取任何费用。为便于广大人民群众咨询监督,有关部门还在当地主要新闻媒体上向社会公布了“普法义务咨询日”活动接待单位的名称、地址、负责人姓名、联系电话等内容。       启动仪式上,基层法律服务者代表、律师代表和公证员代表先后作了表态性发言。                       (市依法治市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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