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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科学发展观统领普法依法治理工作
发布时间:2019-11-28 15:18:54    点击:6375次    [关闭本页]

以科学发展观统领普法依法治理工作

中共濮阳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  陈凤喜

    

科学发展观是我们党对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指导思想的新发展,是推进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全面发展的指导方针,也是指导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向纵深推进的重大战略指导思想要认真学习并领会科学发展观对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重要意义,坚持用科学发展观来指导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实践,不断创新普法工作理念、创新工作运行机制、创新工作保障机制、创新工作考评机制,进一步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使“五五”普法工作在科学发展的轨道上取得新的进展。

一、深刻理解科学发展观的内涵和实质,坚持用科学发展观指导普法依法治理工作

科学发展观,是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立足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基本国情,总结我国改革发展实践,借鉴国际社会和国外经济社会发展的有益经验,适应新的发展要求提出来的,是同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既一脉相承又与时俱进的科学理论,是对社会主义建设伟大实践的科学总结,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指导方针,是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必须坚持和贯彻的重大战略思想。科学发展观回答了什么是发展、发展依靠谁、发展为了谁、怎样发展的一系列重大问题,内涵极为丰富。要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和胡锦涛同志在全党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动员大会上的讲话,深刻理解和领会科学发展观第一要是发展,核心是以人为本,基本要求是全面协调可持续,根本方法是统筹兼顾,进一步增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自觉性和坚定性

科学发展观对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深入开展具有重要的现实指导意义。首先要坚持树立以人为本的普法教育理念。科学发展观要求以人为本,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经济、政治和文化权益,实现人的全面发展。开展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正是适应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现实需要,适应新形势下广大群众对法律知识的需求,其直接目的就是要增强公民的法治观念和依法律己、依法维权的意识和能力,提高公民的整体素质,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这就要求我们从人民群众的实际需要出发,密切联系群众的生产、生活,着力解决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运用群众喜闻乐见的宣传形式,在服务群众中教育群众,促进广大群众法律素质的提高。其次要坚持统筹兼顾的工作方法。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教育的对象是一切有接受教育能力的公民,重点对象是领导干部、公务员、青少年、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和农民。这就要求我们在工作整体推进中突出教育重点,有针对性地做好普法教育工作,增强工作的实效性,最终带动和促进全民法律素质的提高。

二、切实围绕服务科学发展观,努力完善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长效机制

开展好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必须科学分析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深刻把握发展面临的新问题新情况,始终坚持与本地客观环境、经济社会发展水平、人民群众的实际需求相结合,更加自觉地走科学发展道路。为此,要切实做到“四个创新”,建立普法依法治理的长效工作机制。一是创新普法理念。新时期开展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坚持科学发展观,树立以人为本的理念,把提高公民法律素质,促进人的全面发展作为普法教育工作的最终目标,以满足群众的法律需求为根本出发点,结合群众在日常生活中反映出来的带有普遍性的法律问题,进行有针对性的宣传教育做到贴近实际、供需对接,把群众对法律知识的接受程度和运用水准作为评价尺度,充分发挥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在化解矛盾、处理信访、维护稳定中的积极作用,做到贴近生活、方便群众。二是创新运行机制。随着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干部群众对法律知识的需求也在不断提高,这就求我们在完善原有工作机制的基础上,充分调动宣传部门的积极性,探索文艺工作者、法律工作者等人力资源为群众义务普法的工作机制,引导法律专业学生、优秀团员、青年等法律志愿者参与到法律宣传中来,形成部门与社会同步开展普法的双轨运行机制。三是创新保障机制。各级党委政府要高度重视依法治理机构建设,配齐配强工作人员,为普法工作提供强有力的组织保障;要以法律法规的形式确定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权威地位,加强对普法工作的统一协调、组织指挥,形成高效的工作机制;要进一步加强依法治理的队伍建设,提高他们的专业素质,多渠道、多途径建普法队伍。实现人员配置到位、规范管理到位、资金投入到位,建立健全普法依法治理组织网络,做到责、权、利统一的保障机制。四是创新考评机制。普法教育的重点对象是领导,关键也在领导。我们要把普法依法治理作为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和领导干部任期目标考核的重要内容,纳入各级党委、政府的年度综合责任目标考核体系,增加对“法治城市”、“法治县(区)”、“法治乡(镇)”、“民主法治村”等工作的考核考评,科学制定考核标准、考核方案,细化考核项目,实行目标管理,奖优罚劣。加强对公务员法律知识水平和依法办事能力的考试或考核评估,按照中央组织部、宣传部、司法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全国普法办公室《关于加强公务员学法用法工作的意见》的要求将考试或考核评估成绩作为公务员考核的内容和任职、晋升的重要依据,法律知识考试或考核评估不合格公务员,当年年度考核不得确定为优秀等次。

三、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将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提高到一个水平

全民法律素质的提高和全社会法制观念的形成是一个长期战略任务。我们一定要从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保障和促进经济、政治、文化和社会建设全局的高度,充分认识开展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对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的重要意义,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抓好“三个结合”,把我市的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提高到一个新水平一是做好集中宣传教育与日常宣传教育相结合。法制宣传教育的长期性决定了普法工作重在平时、点滴渗透、潜移默化的特点,只有重视日常法制宣传教育,才能实普法工作由量变到质变的提高。我市开展的“普法义务咨询日”活动是在普法宣传教育方式方法上的创新使法制宣传教育的工作方式由不定期普法为经常性普法,部门普法为全社会普法,让广大群众在日常生活中定期地接受法制宣传教育同时,要继续利用各部门、各系统的专门法律法规颁布实施纪念日,开展丰富多彩的法制宣传活动,在社会营造浓厚的法制宣传氛围二是做好普遍教育与重点教育的结合。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既具有普遍性,又具有特殊性。在广泛开展普遍教育的基础上加强对特定群体的特别教育,有利于提高工作的针对性,加速普法工作的全面推进。“五五”普法首次把农民作为重点普法对象之一,表明了国家对农村、农业、农民问题的关心。最近,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又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推进农村改革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赋予农民更加充分的自主权。因此,把农民、农民工法制宣传教育放在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发展的突出位置上,作为今后普法工作的重中之重,重点研究和宣传关于土地承包以及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所涉及的法律法规及政策,从解决工资拖欠、劳动保障、就业培训等农民工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入手,力争做到农民工需要什么法律就宣传什么法律,农民工到哪里,法制宣传教育就做到哪里三是做好法制宣传教育与法治实践的结合。普法教育的最终目的在于运用所掌握的法律知识参与各项社会法治实践活动,也只有参与法治实践活动,才能真正掌握和运用法律。推进执法、司法公开,可以把执法和司法的过程变成法制宣传教育的过程;加强法律服务,在法律咨询、法律援助、办理公证事务、调解纠纷矛盾的过程中做好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使法制宣传教育与群众的法治实践紧密结合,从而增强普法工作的实效性。全国普法办提出的“法治城市”、“法治县(区)”创建活动,就是适应新的形势和任务的要求,在党的领导下,依照宪法和法律,依法管理国家经济、政治、文化和社会项事务的法治实践活动。我市要结合实际制定具体的创建方案,使“法治城市”、“法治县(区)”、“法治乡(镇)”和“民主法治村”创建活动成为全民参与的学法、用法法治实践活动,要大力加强法治文化建设,弘扬法治精神,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全面推进依法治市进程在全社会形成浓厚的学法用法氛围,为濮阳市的社会稳定、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坚强的法治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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