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万余名公务员将于下月参加法律考试
10月20日,全市公务员法律知识考试工作会召开。会议决定,从11月7日至8日,我市将全市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管理的机关(单位)中除工勤人员以外的工作人员进行法律知识考试。考试内容涉及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宪法、行政法、民事、刑事和经济法等。考试形式分为开卷和闭卷两种,对副市级以上领导干部和45周岁以上公务员实行开卷考试,对县处级以下且45周岁以下公务员实行闭卷考试。按照干部管理权限,此次考试成绩将作为我市公务员考核的内容和任职、晋升的重要依据之一。考试成绩不合格者,年度考核不得确定为优秀等次。
(何斌 德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