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监督和规范我市公证机构正确执行法律,依法行使职权,不断提高办证质量和水平,市司法局将于11月9日至19日对全市公证机构行风建设和卷宗质量情况进行检查。检查采取平时日查、自查、监督情况和征求服务对象意见相结合的原则,对检查中发现问题较多或较严重的公证机构,将下达《限期整改通知书》,督促整改落实。
(公证管理科)